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超过借多少人算非法集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向社会公众集资其实也是一种贷款的手段我国并没有明确阻止这种方法,然而非法集资这种事情确实确是违反法律的,这个时候不懂的就会问到底集资多少金额以及向多少个人才算是非法集资呢,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了解一下借钱超过多少金额以及借多少人算非法集资?借钱超过借多少人算非法集资?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2、使用诈骗方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定罪处罚;非法集资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定罪处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3、《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过上述语言我们知道了关于非法集资的人数以及金额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注意,不要非法的占有资金,不要走上歧途要遵纪守法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就应该适可而止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关于非法集资的一些处罚在上面也有所提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债权撤销权诉讼一案
      债权撤销权诉讼一案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撤销权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属于合同保全制度,是保障合同债务履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我国《民...


·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
      ?一、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由于贷款日益火爆,成为了现代人买房商业各种用途的主要消费方式,比较不同的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和利率就变得尤为重要。那么作为小额贷款做得比较好的邮政银行,邮政贷款好贷吗?网站为您准备了下面的内容。一、邮政贷款好贷吗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在借款人满足相关条件以后,邮政银...


·夫妻个人债务指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我国的夫妻个人债务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解释》做出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或者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那么,依照现行法律规定...


·债权人如何写催款函 (一)催款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债权人如何写催款函 (一)催款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方名称 2、欠款事项 3、欠款时间 4、欠款原因 5、欠款金额 6、发票编号 7、催款方的银行账号 8、最后付款期限 (二)催款方的信息要明确方便欠款方还款,包括以下: 1、催款方的联系人 2、联系...


·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现在不需要由双方共同对于所形成的债务来进行偿还,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未婚的男女二人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的婚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满足以下要...


·我国法律中对于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中对于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就是保险单上规定的有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保险事项的条文。保险单上都印有保险条款,其中事先印在保单上的条款称为"基本条款",有些法律规定必须列入的内容,即"法定条款"也包含其中。 二、分类 基本...


·欠钱不还当事人死后怎么追回?
      他人欠钱不还死后怎么办?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二、起诉大...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


·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遗产保全。即使债务人去世,未偿还的债务仍旧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要回来。那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珠三角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办理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办理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珠三角贷款免抵押免担保基本条件 1、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 2、是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