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工伤,其实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和员工私下调解的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员工甚至都在用人单位的协调之下,主动放弃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双方是协商解决的话,肯定不进行工伤认定,自然就没有工伤认定书,不过我们建议您在放弃做工伤认定之前,还是应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是什么?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二、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工伤认定书的效力主要在于社保局下发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劳动者的伤情是工伤的,那么就说明员工可以有重要的依据,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而且在将来如果要申请工伤鉴定的话,没有工伤认定书也不可以。所以放弃申请工伤申请之前,最好是考虑清楚。



·《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当用人单位出现违法用工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监察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各个省市都出台过自己的规章办法。对于青海市民来说,了解《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于自己更好的维权有一定好处。那么《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是什...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可以,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


·工程退股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退股纠纷怎么处理? 您都知道,一般完成一个工程都会获得巨大的利益,与之对应的则是工程初期强大的资金支持,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合伙完成。但是合伙人有时会出现矛盾,严重甚至产生退股纠纷,那么工程退股纠纷怎么处理呢?在文中为您解答。 一、工程退股纠纷的概念 个人合伙是指两名以上公...


·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要离婚,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和孩子共同生活,因此在协商时无法达到一致的,只能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实践中女方在家全职带孩子的情况很常见,那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谁?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孩子判给...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后,也是应当签订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您知道在我国劳务派遣的方式有哪些吗?而要是就劳务派遣合同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务派遣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不及时发放员工工资或不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行为,我们都可以称之为拖欠工资行为。那么实践中,用人单位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


·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时保护劳动者和雇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时,劳动合同将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法律上的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今天网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相关知识。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有失效不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有失效不 工伤认定书作出后,一方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书最终生效后,长期有效,除非工伤认定确有错误,经法律程序撤销。 工伤认定决定不失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