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厂商在雇佣劳动工人时,常会和劳动者签约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分别是(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和高底薪低提成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类型适用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但是许多劳动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弊端缺点却并不了解,导致在选择工作时有些许的迷茫。接下来我们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及高底薪低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有哪些?

(无)低底薪、高提成的工作的弊端和优势:
第一、在经营性企业,尤其是在营销部门施行浮动工资制度,即“底薪 提成”是非常合适的。对职工而言,既能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在收入分配上体现公平;对企业而言,既能节约工资支出的成本,又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二、高底薪低提成和低底薪高提成,都是由“底薪 提成”延伸出来的,甚至在个别情况会出现仅由底薪或仅由提成提成构成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高底薪低提成和低底薪高提成这两种形式,如果不是设定在具体的商务环境中,没有办法具体确定其利或弊;它们只是适合不同情形的收入分配形式而已。第三、高底薪低提成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形:职工流动过快,而企业需要较为稳定的职工队伍(比如企业负责人苦于职工跳槽频繁的情形);企业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单个价值不大;企业中不同职工的工作绩效差异不大;等等。第四、低底薪高提成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形:职工流动不快,企业职工队伍相对稳定,或者企业很容易招工并能迅速胜任工作;企业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单个价值很大(比如商品房、汽车等);企业中不同职工的工作绩效差异明显,等等。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具体情境下分析不同劳动合同的弊端才是有意义的,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确立了不同收入分配形式罢了。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更加利于激励劳工的工作积极性,劳动更多挣得就越多。我们建议您要根据自身的能力情况选择自己是适合高底薪低提成的工作还是低底薪高提成的工作,不盲从,选择最合适自己的,才能在能力范围内得到最大化的报酬。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2、若签了合同,根...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在修建之前,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为了规范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确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法律规范,无论是任何的企业单位,在修建工程时,都需要遵守该管理措施的规定。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 项目质量风险控制是在对质量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公司或企业良好的运作,在招录员工成为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所以在生活中也会出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就有不少的人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教算不算无犯罪记录
      劳教不算犯罪记录。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现在劳教已经被取消了,所以也不存在犯罪记录的问题。《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


·一、工伤鉴定费谁出?
      一、工伤鉴定费谁出? 职工因工(含患职业病)或因病(含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市地级劳动能力鉴定费每人/次250元。(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省级鉴定费每人/...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先对承包项目进行商议,敲定合作细节,书...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


·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违约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既然一方有违约行为,这
      在劳动合同中出现违约的也是比较常见的,既然一方有违约行为,这个时候另一方就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具体来说这个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继...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个分支,一般是家庭用电,比如照明。既然是工程,就一定有其质量标准,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细节如何施工、整体如何设计,都有着明确的法规规定。那么,弱电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弱电...


·正式员工辞退年终奖有吗?
      正式员工辞退年终奖有吗?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即单位提出且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年终奖可以按当年已过时间进行折算。单位即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也未在通知解除时另行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均已构成违法解除,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双倍)。年终奖的...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