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由谁申请才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如今,工作中工伤的发生会带来随之产生的诸多问题,其中申请工伤鉴定是工伤鉴定的基本前提,它主要就表现为获得工伤鉴定的资格,以便日后受伤职工完成相应工伤鉴定流程,得到赔偿,工伤鉴定由谁申请、它的主体是谁常是您困惑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由谁申请?

一、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职工所在单位;(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一)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三)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综上,提出申请的主体有三,可以是受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还可以是工会组织,但他们之间有着时间期限的区分,在发生工伤一个月之内,公司可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超过一个月的,受伤职工可在受伤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这些条例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大连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我国各地存在着很多高危的作业,所以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现象偶有发生,为了保护这不分职员的权益,国家了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工伤赔偿标准,我国各地也以本地实际民情为基础,制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存在着差异的,故而实施的规范也可能有不同之处,今天我们...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优良,甚至是优秀的。但是最起码对所有建筑工程的要求都是,验收的时候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有一些比较好的专业的建筑单位,甚至对自己的要求会更高。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定的有统一的验收标准。下面我...


·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发放的一项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使企业在高温条件下也能正常运营。在关于高温补贴当地规定中,只是对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有所规定,对临时工的高温补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一、临时工高...


·怀孕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怀孕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1、满足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0、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我国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进行着更新于完善。对于工伤赔偿来说,其过程是较为复杂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作出工伤鉴定。那么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呢?下文中就给出了解答与分析说明。 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


·一、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一、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需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劳动者有...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各个城市中也会建造起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那么在施工建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该如何划分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那么所有建筑物的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


·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是否需要缴税?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一般都会签署劳动合同,负各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在未出现合同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情形,四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若是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时会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自职员拿到因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后,是否需要纳税案? 一、解除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