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

我们知道在股份公司中法人在公司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那如果在公司中,遇到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这种问题时,可能会涉及到两种情况,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这个法人代表是否占有公司的股份,占有多少股份,当然具体问题还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解决。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做个了解。


一、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会面临的两种情况

对于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这个问题涉及两种情况:首先要搞清去世的法人代表是否占有公司股份,还是说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成立的时间。

第一种情况: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变更法人代表如何办理?

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第二种情况:去世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股东,即占有公司的股权,如需变更法人该如何办理?

1、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与继承人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依法律法规为准!

二、《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所要提出的问题是:如果目标公司的法人股东“死亡”,其股东资格该如何处置呢?

《公司法》之所以对此并未作出规定,我们的理解是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规定,公司解散时应当及时组建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只有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方可有效“死亡”。

事实上,法人股东“死亡”与自然人股东死亡一样,若其股东资格归属无法确定的话,势必对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困扰,进而影响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以及公司员工等众多利益。因此,本文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分析当法人股东“死亡”时,目标公司可能会遇到的困局并提出建议的解决方案。

研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明确界定法人股东“死亡”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登记,公司方正式宣告“死亡”。公司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营业资格,其法人资格仍继续存在,只有经过注销登记之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消灭。本文所研究的法人股东“死亡”,包括法人股东被吊销营业执照和依法注销两种情形。

其次,我们还需要明确法人股东对外所持股权在其“死亡”时的法律属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据此,我们认为,由于法人股东所持股权依法属于法人股东的公司财产,在法人股东“死亡”时应纳入公司清算财产范围。

三、法人股东吊销营业执照情形下的股东资格处置。

根据法人股东主动清算与否,将此情形下的股东资格处置分为主动处置和不处置两类。

1、主动处置。

所谓“主动处置”,就是指当法人股东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程序。公司注销需要履行相关程序,首先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对外投资所持股权系公司对外权益性投资,是公司的资产,在清算过程中应作为清算财产予以处理。即将法人股东所持股权列入清算财产范围,由清算组依法予以变卖出售。此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形:

情形一: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就是个香饽饽,谁都想取得,法人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取得股权转让款,顺利退出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则有了新的股东,持续经营下去。

情形二: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就是个烫山芋,谁都不想要,此时目标公司和法人股东都陷入了僵局,法人股东的财产无法清算完毕,法人股东无法办理注销,而目标公司由于法人股东已经无法正常经营,目标公司的自身运营也会受到影响。

情形一下的股权被顺利以股权转让方式处分,取得的股权转让价款作为公司财产,依法进行使用分配即可。情形二虽然在实践中遇到的可能性较小,但毕竟是一种客观可能出现的情形。如果法人股东依法处置,但却无人接手,此时法人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权该如何处置呢?我们认为,在此情形之下,为确保目标公司的持续发展,在不损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基础之上,可以尝试由目标公司回购法人股东的股权,以保证目标公司的持续经营。当然,回购的定价、回购的资金来源等问题,在目前的立法情形之下,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2、不处置。

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启动清算程序。但现实总是骨感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往往处于疏于管理的情况,不难发现,在法人股东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之下,往往伴之而来的是其人去楼空,股东会早已无法有效召开。此时,主动清算已无可能。我们建议,可赋予目标公司启动强制清算程序的权利,以便参照上述“主动处置”程序对法人股东所持股权予以处置。

四、法人股东注销情形下的股东资格处置。

如同上述法人股东吊销情形一样,法人股东在注销情形之下,也可根据法人股东主动清算与否,将此情形下的股东资格处置分为主动处置和不处置两类。需要说明的是,在法人股东依法注销的情形之下,“不处置”情形往往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即“未处置”。

1、主动处置。

在法人股东自觉主动处置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上述吊销情形之下的“主动处置”程序,对法人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权予以处置。

2、未处置。

虽然《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经清算完毕方可注销的法定终止程序。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操作层面的不规范,造成了部分公司在其所持股权未依法清算完毕前,即已注销公司登记。在此情形之下,对于法人股东注销后仍“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该如何处置呢?

如前所述 ,法人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权,依法属于法人股东的公司财产。对于法人股东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可参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二2006(6)号),由法人股东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由此引申的问题是:在法人股东依法注销之后,其股东再以自己的名义对法人股东名下持有的未经处置的股权主张权利的,该如何处理?我们认为,此时完全可以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由法人股东的股东按照对法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依法“继承”法人股东在目标公司中所持股份。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法人股东的股权可依法“继承”,那么在法人股东被吊销以及在主动注销过程中,其所持股权能否“继承”呢?我们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这三种情形之下,法人股东均尚未“死亡”,其均应依法通过清算程序完成股权处置,无法参照适用自然人死亡继承股权的规定。有鉴于此,在目前的实践操作中,我们建议企业可以在自己的章程中明确约定法人股东发生清算或者被吊销时,其所持有的股权处理方式,以使目标公司避免出现文中的困局,以此破解法人股东“死亡”时股权“继承”难题。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对于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这个问题,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同时还应符合《公司法》中相关规定,依法来维护公司、维护个人的合法权利。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您对股份公司法人的相关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入技术股算股东,技术入股属于无形资产入股,一般是经过共同投资人之间的协商确认股份或经会计师评估折价入股,一般股份占总股本的25%,最高可以到70%,注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


·法律规定法人企业是什么意思
      法人企业是什么意思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


·新公司法关于实收资本的规定?
      新公司法关于实收资本的规定? 我们都知道,公司都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设立公司首先要解决的事情便是筹资。所筹集来的资金即为注册资本,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相应的职责,分得相应的利润。今天我们就要给您介绍一下有关新《公司法》关于实收资本的规定。 一、实收资本 实收资...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企业法人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位置何等重要,轻易是不能变更的,但是公司总有些时候会为了一些特别重大的战略调整或者一些突发事件来做出变更法人的决定,在这样情况下,每一次变更法人都是需要很慎重的去选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讲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 一、企业...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不仅需要组织生产经营,还要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进行民事诉讼。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职责,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人代表的职责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企业...


·股东变更具体资料包括了哪些
      股东变更具体资料是什么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的原因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的原因有哪些?现今除了大型的国有和私有企业以外,还兴起了很多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而言,容易产生投资商少,经营方案不健全等问题,会对融资造成风险,解决不善会成为未来经营上的障碍,那么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原因有哪些。1、一般而言,由...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情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2.遵守公司章程;企业应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公司章程,股东和法人都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条例。3.公司注册后、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现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不能缺少高新技术企业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是具备创新和发展潜能的企业,比传统的企业更能具备活力,更能接受新鲜事物,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都是需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高新技术企...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花费多少钱?
       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花费多少钱?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第一种: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为几百元手续费用。第二种: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需要交纳两种费用: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再一个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