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只有我国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我国公民的财产进行冻结,当然,冻结财产的肯定都是和案件有关的人员,比如说某些特定的经济犯罪案件当中,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是对涉案的财产进行冻结,既然有冻结,那么肯定也有解冻。所以有不少人员其实也十分关心,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财产解冻刑诉法的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要搞清楚冻结的目的,冻结一般是保全或执行中,人民法院控制被告或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措施。如果原告败诉,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财产就失去意义,法院会解除冻结;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偿还了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就没有继续冻结的必要,法院也会解除冻结。另外,如果被执行人不支付,法院就会将冻结的财产扣划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

冻结时间为六个月一周期;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

二、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

若是洗钱、赃款、犯罪所得等违法资金的冻结是没有利息的;其他的一般都有。

三、冻结资金

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法冻结存款等账户资金:

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

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如果说原告败诉的话,那么肯定我国人民检察院就会对被告方的财产依法解冻的。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冻结的时间是六个月,如果在六个月之内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的话,那么法院就会对到期的财产解冻的,目前在新刑事诉讼法当中就规定了这两种情况。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一、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是什么罪?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是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集资诈骗罪诈骗手段有哪些
      说到集资诈骗,您都不是很陌生了,集资诈骗让很多人遭到了财产的损失。您对于集资诈骗罪诈骗手段是防不胜防,很多情况下是难以避免,自己遇到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此,您是很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到底有哪些集资诈骗的手段,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常见的集资诈骗手段。 一、集资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


·伪造身份证罪怎么定罪?
      伪造身份证罪怎么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处罚。二、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的规定,...


·其实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处罚手段了。
      其实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处罚手段了。我醉驾入刑的相关法则颁布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是比较清楚的。存在疑惑的就是自己喝多少酒才会构成醉驾,有些人认为自己少喝一点酒也是不受影响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喝八两白酒是醉驾吗? 一、在我国...


·刑事诉讼法查询相关流程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查询还不是很了解,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首先要了解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流程以及办理案件所需要的基本资料,这样才能顺利快捷的办成,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查询相关流程?还有办理刑事案件事刑事诉讼法所需要的资料和证件都有哪些?我们接着来看一下! 刑事诉讼...


·犯罪未遂具有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具有特征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脱逃罪帮助犯的处罚是怎样的1、窝藏、包庇罪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怎么量刑判刑?一、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认定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行政诉讼也存在管辖权的问题,但是行政诉讼相比较其他诉讼少很多,您对行政诉讼管辖权不了解,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行政诉讼管辖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分析 1、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