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此时可不仅仅是双方达成一致就行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房子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此时可不仅仅是双方达成一致就行了,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同时我国对房产采取的也是登记主义,因此要获得所有权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要买房子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一、“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二、“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三、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四、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目前我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五、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六、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七、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目前,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此外,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根据调查,有不少人在买房子的过程中都是吃过亏的,而此时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事先了解清楚要买房子的注意事项,那么实际购房的时候自身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害。当然,如果真的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这样才能维护购房者的利益。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
      在大连买房子需要注意到哪些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老百姓有购房意向后,和开发商确定好相关条件,双方就可以进入签约程序了。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到事项比较多,因此,双方必须确保合同签署准确无误。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通常房屋上面设有抵押的,要么是因为房屋是向银行申请按揭购买的,要么是所有人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以获得银行的贷款。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在房屋上面设立抵押,对于有抵押的房屋,若进行买卖的话有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有抵押的房屋买卖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婚前是一方所有的房产然后另外一方要求再婚后添上自己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应当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比如说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须无按揭按揭加名须变更他项权证...


·一、不满18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吗?
      一、不满18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吗?可以,法律没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拥有房产,所以,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2014年7月1日之前,在北京,父母想将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子女,在过户前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但在北京市住建委出台的便民服务新措施中规定,从2014年7...


·离婚房产分割时增值部分怎么算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在对房子的产权进行争夺的时候,有时候,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像现在的房子,增值空间非常大,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价值可能要比购买的时候高得很多。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房产分割时增值部分怎么算呢?对于这一问题,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离婚房产分...


·一、假离婚买房复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假离婚买房复婚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假离婚买房复婚财产的规定是,在假离婚期间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当事人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其实就是婚前房产。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


·首次购房证明在哪里开,其相关内容是什么?
      首次购房证明如果一旦开具,那么对购房者而言是有很多的有利政策可以享受。一般情况下,首次购房证明可以在购房税收的缴纳下享受一定减免,同时如果是购买期房,在按揭买房时,也可以享受银行的一定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在哪里开?其相关政策是什么?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 一、首次购房证明...


·一、买房子付了首付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一、买房子付了首付贷款下不来怎么办?1.了解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并补救当得知贷款办不下来时,首先要找银行业务员了解自己贷款批不下来的原因,然后相对应的补救。一般来说,补救措施得当,银行很快就会放贷。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本人的征信或流水等不合格而被拒贷,建议你通过其他资产或存款证明来提...


·离婚后房产分割不应诉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分割不应诉怎么办?离婚后房产分割不应诉,法院也会向被告送达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哪一方
      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此时房子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能有一方能够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您知道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