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醉酒驾车对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是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交警对醉驾车主的处罚力度也不小,按照最新的城市道路安全法规定,车主构成醉驾的,会被交警部门吊销驾照,并且五年内不得开车。那么,醉驾五年怎么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时间?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醉驾五年怎么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时间?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
二、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三、构成醉驾会被罚多少钱?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现在,您应该比较清楚了醉驾五年怎么算重新考取驾照的时间。车主因为醉驾被吊销驾照的,从吊销当日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考证。过了这个时效,车主才可以重新到驾校考取驾照。另外,除了被吊销驾照外,车主还面临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并会被处以六个月左右的拘役。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
      新买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需提交哪些?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工业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1份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


·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租金还需要重新交给新房东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租金还需要重新交给新房东吗 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


·重大交通事故逃逸判几年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注明休息时间、护理人员人数、建议再次手术的大约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答辩状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答辩状答辩人:熊___,男,汉族,生于19___0年5月20日,___市忠县人,住忠县___镇___村二组。被答辩人:郭ZZ,男,汉族,___省广州市人,生于1921年5月8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 答辩人...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吊销驾照?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吊销驾照?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一般都是当场就吊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什么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1、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


·如果被交通行政拘留严重吗
      如果被交通行政拘留严重吗 一、如果被交通行政拘留严重吗 严重,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一般期限是:1...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什么?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其实当事人愿意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在实际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参加的,除此之外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还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都有哪些 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