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就是在建筑建造的过程中,对其工程的安全性及建筑本身的可靠性及牢固性进行检测的一种评定方式,那么究竟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究竟什么样的建筑才算是合格的建筑,才可以供给人们使用呢。
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
(一)总则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二)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三)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四)按施工过程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那在施工过程中只有严格把控好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三个方面,才能保证建筑的质量合格。而对于居住的我们来讲,了解这些则有利于判断自己的建筑是否合格,是否能保证正常地居住。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二、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生产事故类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


·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期间死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期间死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的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小时工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小时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是固定的、而且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小时工劳动关系很难确定是和哪个用人单位确定的。而一旦小时工出现工伤等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小时工该段时间的劳动关系,以此明确该由哪家用人单位承担小时工的工伤赔偿,以及其他的经济损失。 一、小时工劳动关系如何更好的确定 与...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在我国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每年的国庆比过年还欢快,因为按法定节日的规定要放很多天假期,同时很多人在这个假期组织家庭去旅游,但是也有很多加班族不能去旅游只能加班,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了劳动者的生活状态,按照法规要进行支付高额的工资,那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是什么?下面就...


·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公司变更登记法中关于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什么是工商股权转让协议?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需要我们提供怎样的申请材料呢?这就涉及到了本文的法律要点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广州...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程序,但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是有内容和程序上要求的,以下这些情况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 1 )、违反劳动仲裁前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企业男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大?
      企业男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大?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


·一、劳动合同法用工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用工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用工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


·签3次合同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签3次合同就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