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按揭贷款这也是属于我国买房子时的一种付款方式,并且就现在的大环境下,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购房的。自然,此时购房的手续与一次性付全款购房的手续就不太一样,那到底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子需要哪些手续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二、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1、提交相关商品房资料。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商品房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2、商品房开发商签字。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3、贷款银行审批。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4、发放贷款。贷款银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5、公证部门登记。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6、通知商品房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7、贷款行信贷员将商品房贷款档案归档。按揭制度虽有诸多优点,但该制度对三方来说也都是有风险的,其中购房者的风险最大,这一方面由于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的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无论通过怎样的付款方式购房,其实在这个买卖关系当中,购房者普遍都是出于弱势地位,虽然国家也不断的出台规定加强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后对策,开发商也在不断的钻法律空子,想方设法的来为自己争取利益,这也就是提醒各位购房者,在实际购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注意,如果遇到什么纠纷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


·一、房东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东如何应对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某租客已经租下了一套房屋,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作为房东,应对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规则,可以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


·房屋产权年限如何计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的产权的年限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困扰您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房屋产权年限如何计算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计算方法和计算的注意事项,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怎么计算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那对于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情况,要是日后夫妻真的离婚,那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根据...


·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
      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近年来,很多企业进行了改制,其中的税收是否会涉及更改,这是很多企业家共同想了解的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就企业改制房产变更税费是否需要缴纳展开探讨,为有需要这方面的你给予帮助,让你知道企业改制后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一、企业改制房产是否需要交税?1、改...


·一、房产继承不愿意放弃继承权怎么处理?
      一、房产继承不愿意放弃继承权怎么处理? 可以一方获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双方可以竞价由竞价高者获得权。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他继承人不得将遗产占为已有。如果没有全部继承人同意,不能确定遗产的归属,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


·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对于房屋的赠与行为,是不是只要赠送方做出免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接受方同意接受就算完成了呢,其实并非如此,虽然房屋是对方免费赠与行为,但是接受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的问题。 一、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增值税 1、近亲属...


·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与房屋产权证一起办理的,但是他项权证与房屋产权证是不一样的两种证书,房屋的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象征,关于他项权证的办理我们会告诉您,关于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 房贷全部还清后...


·二手房屋买卖订金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二手房屋买卖订金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出售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一、房屋概况: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一、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