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犯罪形态中,具体包括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在不同的犯罪阶段出现的形态是不同的,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不一样。那么其中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1、必须是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 2、必须是主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实质条件);3、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三、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

(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

(三)其他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上文中为您总结了两点,其中对于犯罪中止来讲,既有可能出现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也有可能是在着手之后。而犯罪预备中包括的行为,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本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2、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当一个家庭中的成员被遗弃时,遗弃者就已经犯了遗弃罪,不管是出于怎样的原因,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被遗弃者是可以依法进行诉讼的。一般来说,诉讼案件分为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那么,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吗?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遗弃罪属于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一)告...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会判得重吗?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故意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非常严重,因此应该对犯罪人进行严惩。但是有些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是情有可原的,适用死刑明显不符合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司法实践中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


·死缓如何减刑,减刑由哪个部门决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其实都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死缓。然而对于死缓犯要根据在缓刑期间的表现作出下一步的处理,若表现良好或有立功的话,那么就是会对其进行减刑的。具体来说死缓如何减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死缓如何减刑 ...


·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既然构成犯罪,就会受到刑事处罚,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


·老赖没钱还钱最多被拘留多久?
      老赖没钱还钱最多被拘留多久?1、如果确实查无偿还能力,法院是不会拘留的。2、如果有偿还能力而隐匿财产拒不缴纳,则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3、如果老赖因为故意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司法拘留,一般来说是一次十五天。二、司法拘留的条件是: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
      有价证券诈骗罪指什么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