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有补偿吗?
我们现在求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年期、三年期,那合同到期后,公司主管人事部门未及时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我们的工作却一直在持续进行中,那在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有补偿吗?这个是您都非常关心的话题,那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正常情况下,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主管人事及所在部门领导、职工,进行三方商榷是否续签,当你的劳动合同快到期时,及时关注人事动态,任一一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对于合同到期没签有工资吗的问题,如果未得到应有的补偿,可向劳动局提交申请。



·工地摔伤新农合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一般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合同期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期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期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来进行支付。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工伤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工伤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根据经验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


·拖欠工资多少钱可以立案
      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无数额要求。刑事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为“拖欠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八万元以上”。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


·哺乳期被辞退赔偿哪些?
      哺乳期被辞退赔偿哪些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二、相...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在煤矿工作,因其岗位的特殊性和危险性,为保障劳动工人安全作业,满足劳动工人的工作生产需要,经常需要购置必须的劳保用品,根据需要不定时发放劳保用品,在保障劳动工人的劳动安全时,也要做到节约资源,降低损耗。而根据岗位、工种的不同,劳保用品的发放时间和种类是不一样的,那么有没有一个关于...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关系到我们自身的权利,如何确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如何维护自身权利?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其原则、要求和操作过程等,懂法然后守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
      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理?1、报工伤劳动合同丢失的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多久才能拿到?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被机器设备砸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明确工伤后,再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结果出来后,工人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申请,赔偿项目包括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那么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多久才能拿到?下面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个介绍。 一、工伤鉴定完毕赔偿金要...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处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最长时效为1年,但此时是由受伤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时候,规定的时效才会是这么长。不过现实中也是会出现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的情况,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