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是如此。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按照旧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直到《民法典》出台以后,新旧两部法律可以说差别非常多。婚姻关系当中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一、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从《婚姻法》上“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到《民法总则》中可撤销婚姻,体现了立法的人本理念,更加彰显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自主权。对经过告知严重疾病,仍然选择缔结婚姻的当事人,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相比,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二、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

  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利用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结婚登记的事件屡见不鲜,为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了冒用假证的婚姻无效。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受害方寻求救济的途径。根据实际出现的案例,遇到伴侣利用假证登记的婚姻,受害方经常会选择三种方式来维权,即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对民政部门的过错提起行政诉讼、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民政部门只对受到胁迫并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婚姻可以撤销。

  三、《民法典》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设置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草率离婚的现象。设置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特有,在美国、法国等国家都有类似离婚冷静期的制度。

  在此次《民法典》颁布之前,最高法之前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已经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全国多地法院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细化规定并予以实施。

  四、《民法典》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离婚损害赔偿不是因离婚造成损害的赔偿,而是因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次《民法典》新增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的情形,为婚姻无过错方获得赔偿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五、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此次取消也是为顺应全面二孩政策做出的修改。

肯定《民法典》相对旧婚姻法来说,法律制度是更为健全的。首先新婚姻法充实了配偶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家庭暴力首次在我国《民法典》当中有所提及。另外在《民法典》当中,修改了对禁止结婚疾病的条款,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还有家庭关系,财产分配等两部法规的差别也比较大。


·最新婚姻法41条内容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中国,每天都有人结婚,每天也有人离婚,为了便于处理婚姻上面的纠纷,《民法典》应运而生。《民法典》对结婚、离婚、夫妻间的财产与债务、权利与义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在大多数离婚官司中,财产与债务都是纠纷的...


·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


·离婚抚养费太高可以起诉吗?
      有关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法院跟根据相应的情况作出判决,没有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向子女提供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比如说收入情况,物价水平等,那么如果离婚抚养费太高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Divorce lit...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份关系案件的一种,所以在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时候,是以双方的常住地或者居住地以及户口进行管辖的。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去看一看,离婚诉讼案件中...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继续犯吗
      犯罪分子做出不同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面对应着不同的名称,例如行为犯,继续犯,持续犯等等,不同的犯罪类型有一个不同的划分,这样是对于刑法的分类来讲非常有意义。这些分类当中有一个经常会听到的名词,叫做继续犯。那么到底什么叫做继续犯呢?例如拐卖妇女儿童这种罪名是不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呢?...


·离婚率一直在普遍增高
      离婚率一直在普遍增高,究其离婚原因还真是说不清楚,毕竟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谁都猜不透的。但是离婚方式却是清楚而知,除了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就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诉讼离婚。关于提起离婚诉讼多久才可以离婚,我们在相关法律中找到一些内容。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


·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的条件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不断的创出新高,那么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给跟随哪一方继续生活呢。其实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就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情况,以及生活习惯。秉承着跟谁生活会更健康的原则来分抚养权。那么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条件呢?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院对小孩抚养权归谁的...


·老公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老公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老公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子女是父母应当尽的义务,一方去世,另一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情况特殊,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子女,按照顺序,应当由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姨舅等顺序承担抚养义务,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应当跟随母亲生活。...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因家暴离婚的夫妻是越来越多,在离婚案件中占有重大的比例。离婚就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很多受到家暴的女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1、协商解决...


·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民在确定自己满足国家赔偿的情形之后,可以在按照规定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根据规定,诉讼必须按照流程提出,否则将不会被受理。此时,公民将会重复提出诉讼请求,由现行法,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首...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