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在《刑法》中具体对不同的罪名作出了量刑标准规定,法官对罪犯进行处罚就需要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作出处罚。那其中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呢?而一般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件又是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合同诈骗罪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对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另外还需要注意,不仅自然人可以过程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不过,在对自然人和单位进行处罚的时候,实际是不一样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被规定在《合同法》当中的,其中详细规定了在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时候,违约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而要是就此产生纠纷的话,又该如何来解决。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 《合同法》 ...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一、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没写毁约赔偿怎么处理?
      合同没写毁约赔偿怎么处理?合同没写毁约赔偿应当按照实际损失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合同中没写违约金显然还是需要赔偿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违约金作为逾期付款时的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才可以向对方主张。如果事前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民法典...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可以终止合同。但劳动者可以主动终止合同。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您都知道民法总则最新颁布了,针对其中一些规定也做了相应的改变,法律行业对这个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关注,尤其是对有改变的规定,今天我们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民法总则的改变规定,尤其是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不履行 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 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义...


·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当我们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时候,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是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有效的合同才受法律的保护,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合同签订的流程,您就能够明白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了。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


·具备什么条件的合同才可以生效
      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就能生效,合同生效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具备什么条件的合同才可以生效呢?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对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呢?这实际上是合同效力的问题。相信人们签订合同时并不希望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述两个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


·行纪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行纪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各种债权债务关系,签署各类合同时最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的方式,行纪合同是诸多合同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署不同的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签署行纪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如...


·入职签合同还是转正后签?
      一、使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约定的使用期超过法定期限,超过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您在...


·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应该是所有的合同一旦确立以后,合同当中的各方合作者就不具备能够随意撤出的这种资格了,就算是在劳动关系当中职工自己要终止的也有一定的程序,而换成公司提前终止合同的话就会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了。应该有些职工都遇到过被提前解聘了的这种状况吧,所以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单位终止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