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时候开发商说的房屋面积其实与实际的面积还是存在一定误差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时候开发商说的房屋面积其实与实际的面积还是存在一定误差的,当然要是误差不大的话,其实购房者也是会接受,但最怕的就是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况比较严重,这样对购房者来讲利益受损的就会比较严重,那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怎么办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二、出卖方变更房屋设计怎么处理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要是误差的绝对值不超过3%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结算房款。但要是超过了这个比例的话,购房者是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的。现实中,因为房屋面积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如果不清楚该怎么处理的话,请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上海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上海本地人买房条件 所谓上海本地人,是指夫妻二人有一人为上海户口或者购房者本人是上海户口,这类人在上海买房虽然没有社保要求,但是对于房屋购买的套数是有一定限制的。 1、(上海人,以家庭为单位)跟父母共有不超过两套,自己名下无房产,可再购买两套。(前提:跟父母共有的是20...


·深圳租房的中介费怎么收取?
      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直都是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繁华的城市发展,更多的是因为众多的个人发展机遇。从外地到这些一线城市打工的人们,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在大城市的住宿问题,初来乍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能买上一线城市的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这时就会涉及到租房的中介费。我国各...


·房屋装修的设计费如何计算?
      房屋的装修是买房以后的头等大事,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多购房者不会再选择自己构想房屋结构,自己设计房屋装饰,而是选择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房屋装修公司,使得房屋更具有观赏性。那么很多购房者会有疑问,设计收费如何?请人设计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在本文中为你介绍房屋装修的设计费。 一、设计收...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


·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
      相信您都听说过期房,但您可能不知道,在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可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在房屋交付之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此也加大了购房者的风险。那么,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您可以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 期房实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 租房合同是否无效,首先应看是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即: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进一步推进,新建筑的建起,需要拆迁的房屋越来越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利益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究竟什么是房屋拆迁呢,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下文将给您做一些介绍。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


·婚后个人财产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婚后个人财产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有以下3种方式: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
      房价居高不下一直是现下比较热门的话题,房产商开发许多楼盘许多家庭为了各种原因买房还贷,房热的同时许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慢慢凸显出来,关于运城房产的纠纷也颇受外界关注,那么运城房产纠纷打官司需要走哪些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房产纠纷打官司的程序 对于房...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