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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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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景象,但危险却隐秘在其中。步行人多,在加之开车出行的人也多,就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协商一致之后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留作证明。那么,上海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怎么写?请看下文。

一、上海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1、事故日期:

2、事故天气:

3、事故地点:

4、事故形态:□追尾 □逆行 □倒车 □开关车门 □违反交通信号 □未按照规定让行 □其他

5、事故当事人情况

(一)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机动车牌号:

碰撞部位:

强制保险单号:

承保公司:

事故责任: □全部责任 □同等责任 □无责任

(二)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机动车牌号:

碰撞部位:

强制保险单号:

承保公司:

事故责任:□全部责任 □同等责任 □无责任

6、协商情况: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调查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三)协商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四)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五)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以及双方的协商情况。为了他人的安全着想,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要报警处理。警方到事发现场后会进行勘验调差,而后在对事故双方做调解,无法调解就认定事故责任,谁责任谁承担,最后对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核。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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