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景象,但危险却隐秘在其中。步行人多,在加之开车出行的人也多,就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协商一致之后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留作证明。那么,上海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怎么写?请看下文。

一、上海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怎么写

1、事故日期:

2、事故天气:

3、事故地点:

4、事故形态:□追尾 □逆行 □倒车 □开关车门 □违反交通信号 □未按照规定让行 □其他

5、事故当事人情况

(一)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机动车牌号:

碰撞部位:

强制保险单号:

承保公司:

事故责任: □全部责任 □同等责任 □无责任

(二)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车辆类型:

机动车牌号:

碰撞部位:

强制保险单号:

承保公司:

事故责任:□全部责任 □同等责任 □无责任

6、协商情况: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调查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三)协商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四)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五)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以及双方的协商情况。为了他人的安全着想,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要报警处理。警方到事发现场后会进行勘验调差,而后在对事故双方做调解,无法调解就认定事故责任,谁责任谁承担,最后对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复核。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无证驾驶摩托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无证驾驶本身并不能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条件,其无证驾驶行为由公安部门另行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实际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并且对其中的有一些问题多加注意,否则的话即使事故最终能够处理完毕,但也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过多损害,那到底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什么 1、出事后...


·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有无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有无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


·机动车辆脱审要如何处理?
      机动车辆脱审要如何处理机动车辆脱审的处理是:被扣车,罚款200元,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第三者车险赔付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人员的工作,毕竟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是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所以肯定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了之后才能够决定是否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处理...


·个体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个体户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 ?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3、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4、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


·按揭购车流程具体是什么?
      按揭购车流程具体是什么?1.引客户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2.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3.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4.办理汽车公证、抵押等手续;5.贷款人(银行)办理放款;6.贷款还清后,贷款人(银行)注销质押凭证,并退还给客户。二、申请方式按揭...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当发生车祸时,在判定双方责任之后,都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但是,如果车辆或者是个人进行了投保,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的。那么,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了解。 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不...


·根据我国交通新规醉驾已经被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为,醉驾行为会
      根据我国交通新规醉驾已经被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为,醉驾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驾行为和危险驾驶罪在认定时涉及到“道路”的认定,因为醉驾是指酒后在道路上驾驶的行为,不在道路上行驶就不能构成醉驾,醉驾中道路的认定是什么? 一、醉驾中道路的认定是什么? 关于危险驾驶罪“道路”的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