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给孩子怎么写协议书?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的时候为了更好地达成一致,往往会将房产等重要财产留给孩子,这样往往可以尽快的让双方达成意见的一致。这个时候就需要让双方拟写一份协议书,这样才可以得到证明。那么如果离婚房产给孩子怎么写协议书呢,毕竟只有在协议书是合法的时候才是有效力的。

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用南昌话来说就是“谁都不要得,有良心就给崽!”。但也有人担心,如果把房子给孩子,今后一方反悔怎么办,尤其是在房子过户费用比较高的情况下,很多人并没有再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去办理过户,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一方反悔是否可行?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协议离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是否有法律效力。
首先,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离婚房产给孩子怎么写协议书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其次,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使物权变动通过登记产生社会公示公信力,保护社会交易安全。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因此其反悔主张不能被支持。
离婚房产给孩子怎么写协议书主要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上面的这些,这样可以避免协议把房产留给孩子后一方反悔了的情况,可以确保孩子在长大成人后可以顺利地得到房产,减少成人后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争议,损害亲情,可以减少日后由房产引发的不和。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首先是需要区分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然后按照法定或遗嘱继承。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


·离婚房子评估弊端有什么?
      离婚房子评估弊端有什么? 总体来说,离婚时房产评估是一项明智的决定,能够更公平的将房产分配给夫妻双方。弊端的话就是评估房产需要一定的费用,或程序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从这点来说,不如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决定更加方便快捷。 二、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判决离婚房屋估价的问...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


·安置房找不到原房主过户怎么办
      可以起诉,让法院把房子判给当事人,然后当事人自己去房管局过户。原则上来说,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的。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在买房时我们常常有很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注意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供您参...


·我们经常会听到“危房”这一概念,这一概念是从房屋质量鉴定等级
      我们经常会听到“危房”这一概念,这一概念是从房屋质量鉴定等级的结果来说的。房屋质量鉴定等级根据鉴定结果是有分类的,如果鉴定出来的结果是房屋已经达到危房的等级,这时房子已经不能继续住下去了,房屋质量鉴定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房屋质量鉴定等级分类 由国家建设部出具《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