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应如何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应如何处理?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女性权益越来越尊重和重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制度也就越来越全面,尤其是对于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个特殊时期的女性,在刑事处罚上甚至包括最严厉的死刑在内,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对于三期女员工劳动法一定有更完善的保护,在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时按规定应如何处理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可以终止,但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到期都能终止的,对于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法律给予其特殊保护,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称“法定顺延”。实践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在“三期”期间与女员工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违法责任,这一争议往往是劳动仲裁的高发区。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何界定用人单位顺延行为的性质显得尤为重要。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女员工处于“三期”期间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其哺乳期结束,是依据其特殊时期特殊情况,法律给予其的特殊保护。该延续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法定变更),不同于合同到期后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达成的约定延续(续签),该法定延续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可不为的义务,无需劳资双方另行续签劳动合同加以确认。因此,在法定的顺延期内,用人单位只需将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其哺乳期结束即可,不用另行续签书面合同也不应再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惩罚那些为了逃避义务而故意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定顺延”正是法律对劳动者保护的结果,法定顺延期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定延长,应视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故用人单位无需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也不能因在法定顺延期内未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不应被滥用。最后,建议用人单位为免异议,最好还是向法定顺延期员工发放《劳动合同变更书》或《劳动合同顺延确认书》等书面通知更为妥当。告知其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法定事由及顺延的期限,并要求员工在书面通知上签字确认,以避免因理解偏差而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同时为单位应对劳动争议纠纷时提供书面证据。综上所述,关于三期女员工合同到期按规定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应自动延续至女员工的三期期间结束之后,但在具体实践中,为了防止出现异议和纠纷,用人单位稳妥起见还是应向三期女员工送达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书面通知,并要求其签字确定。



·一、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如下,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没工作的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人才市场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通常在表述习惯上分为永久,...


·员工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我们结合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劳动部《关...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有的人认为在试用期内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有在转正之后才需要正式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呢?这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女职工在生产完之后就会进入哺乳期,而这段期间女职工是很辛苦的,工作、子女需要两者兼顾,就无法全心全意的扑倒工作上面。因此,有的单位就想将其辞退,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


·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安全施工是每个工程最基本的的要求,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建设,保障工程建设更加规范更加安全,工程建设都需要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一系列的审查之后,才会发放安全施工许可证,而领证单位只能在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内使用,超过安全施工许可证...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什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十分重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只有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才能被投入使用。随着人工智能化的发展,现在众多产业都与人工智能结合起来,建筑上也有了智能建筑工程。只能建筑系统同普通的建筑系统一样也有质量验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