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经治疗后身体恢复正常的,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工作,但还有些工伤的伤情较为严重、甚至造成残疾,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工伤职工在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后,可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自身情况重新寻找条件适合的新单位就业,在找到新工作后就要及时办理劳动关系转移,那么,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呢?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一)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2、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1、携带资料

(1)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3)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5)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的问题,主要分为劳动关系、养老、医疗保险转移三个部分,其中,劳动关系转移经过调档、接收等程序就可以完成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劳动者向新参保机构提出申请,新参保机构向原参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原参保机构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医疗保险转移的流程与养老保险大致相似。


·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是否可以马上离职
      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少是否可以马上离职?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问题也越演越烈。经常听到有关这类问题的媒体报道,怎样才能解决好这一纠纷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讲述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比较复杂...


·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工伤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系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员工与两个用人单位同时都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员工为了得到更多的收入,去其他单位做兼职等普遍存在。但有些企业会因为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如果不满企业的做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劳动仲裁中双重劳动关...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相信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广大职工的心中,这个问题关乎到自己的生活,一旦公司倒闭,个人就意味着失业,无法再得到工资。所以您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重视,请您仔细看下面文章。一、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


·员工被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员工被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一、?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近几年来,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农民工讨薪或农民工因工受伤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报导。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就是农民工没有与他们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及如何维护自身权...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关系挂靠?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