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 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 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公民的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受到了法律重点保护的一种权利,现实中禁止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而要是发现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的话此时需要采取措施作出紧急处理,才能避免遭受更多的损害。那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隐私权包括以下权利:1、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2、情报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3、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4、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而其中也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上文中我们也是作出了介绍的。至于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其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其立案处理,而在追究对方侵权责任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具体的赔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
      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区分一下继承的顺序,此时有部分继承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有一部分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法律中规定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 一、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有区别吗?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没有区别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亲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


·放弃部分继承权可以吗?
      放弃部分继承权可以吗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


·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遗产继承分配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是首先需要带的。其中包括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公证书、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办理注销户口的证明并提供,并且提供包括股票、存款凭证、房地产证在内的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二、继承人的...


·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先妻子还是儿子
      一、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先妻子还是儿子?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妻子和儿子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


·第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第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1、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可能并不会平均分割,是否可以平均分割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