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伪证罪如何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刑事诉讼中,作证的人,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会构成伪证罪,此时就会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来追究刑事责任,但很多人对可以构成伪证罪的行为并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一、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二)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三)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五)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六)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伪证罪如何认定

(一)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二)伪证罪的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三)伪证罪的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四)伪证罪的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

伪证罪是专属于证人、鉴定人等作证的人的罪名,其用意是陷害他人,捏造罪行,除了会影响正常的司法秩序,还会影响到他人,很是恶劣。至于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如果你还想了解此罪的量刑标准,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纵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纵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1、犯罪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者...


·人民法院在受理一审当庭认罪多久宣判?
      法治社会下,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对一些办理时间很不清楚。在如今的我们在生活中很难接触到法院一类的司法机构,对法院的办事流程概念比较淡薄。我们我们就为您介绍一审当庭认罪多久宣判的相关人民法院的法律流程和法律依据。方便您在遇到这类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帮助到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打架斗殴私了还会拘留吗?
       一、打架斗殴私了还会拘留吗? 有权利拘留。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达成和...


·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现如今,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约束,假币的流通率已经变得很低了。尽管如此,在生活当中可能还是有少部分人在制造使用假币,来危害金融市场的正常流转和国家的财产安全。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使用假币罪是什么意思? 客...


·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在附加一定条件下不予以执行刑罚处罚的制度。贪污罪判处缓刑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贪污犯罪的程度不同 ,其所适用的缓刑标准也不同。 将在下文为你详细介绍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和标准。 一、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


·2023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吗?1、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2、刑法第二...


·罚金是什么意思 刑事罚金如何执行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附加刑中的一种,同时也是财产刑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了罚金之后,那跟着就是对罚金执行的问题了。不过此时您知道刑事罚金如何执行吗?在执行的过程中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是什么意思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 一、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缓刑的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拘役的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另一种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