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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更改未婚能办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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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有时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夫妻没有修改户口本上显示为未婚状况的婚姻情况一栏的内容,这时因为感情破裂或者生活不和等问题双方想要办理离婚,那么在户口本上不更改未婚能办离婚吗?这个问题也许变成困扰夫妻双方的问题,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吧。

一、户口薄的作用意义:

户口薄记录的内容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以便于人口信息基本管理。户口薄是用于我国人口管理的基本证据,为了发挥其有效的人口管理作用,上面设置的各项内容均为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户口薄实施动态管理,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必须随时进行增补、删减和修正。以保持上面记录的各项个人信息与实际相符。其中“婚姻状况”是重要项之一,婚否、丧偶、离异都应及时修正。

二、严格意义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按照规定,应该出具户口薄,以验证身份。在离婚登记的时候,如果户口薄上记录为“未婚”,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资料,即使先前有结婚记录,如果受理,也是属于工作环节上的“瑕疵”。户口薄记录“未婚”,如何办理离婚,这显然不合乎工作逻辑。

三、解决办法:

按照户籍属地的管辖权要求,应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修正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

但事实上,户口本上未婚能离婚,不需要改,但要自己做出说明。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因此,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由当事人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分为两种:

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选择结婚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在选择和对方办理结婚手续后,一定要认真处理两人之间的关系,即使最终选择离婚,也要再三考虑,在确定这段感情真的无法维系后,在选择离婚,如果发现户口本上的婚姻情况为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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