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般赠与房产是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在公证以后及时的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不一定过户以后就属于被赠与方了,也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发生争议。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赠与房产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赠与房产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可能会产生撤销赠与或其他子女撤销赠与发生纠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需注意哪些事项?
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2、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三、房屋赠与的条件是什么?
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1、已领取房地产权证;2、房屋的仅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赠予公证书、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评估地价答复书、缴交赠予契税的完税证明、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市政府或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予或受赠房屋的文件 (当赠予双方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故必须提交该项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赠与人是依法享有撤销权的。当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证与子女以后,子女对赠与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不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样赠与人都可以在一年之内依法撤销房产赠与。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


·探视精神科病房需要注意什么
      病情的种类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精神病,医院对于探视精神科病房有着严格的规定,这不仅是医院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病人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的环境来缓解和治疗病情。探视精神病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但是具体的该如何探视精神科的病房呢,接下来,我们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具体的内容。 一、探视精神...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


·一、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一、二手房贷款过户流程 第1日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 工作人员会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最后三方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


·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否存在?
      在如今社会,由于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也逐渐开明起来,尤其对于一些90后群体。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房屋观念较重的国家,人们普遍比较关注房屋产权的分割问题。为此,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否存在? 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否存在? 此种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具体...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由于房产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有一个买家能够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那么对其他买方而言,卖方就构成了违约。这时候一房二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房二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1、请求出卖人承...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顺序具体是怎样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书是什么 赔偿书是在经济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一方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文书。 与开发商协商 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实践中,要是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此时会对日后的居住使用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些时候房屋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直接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那法律中规定的房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房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


·一、租房合同备案是网签吗?
      一、租房合同备案是网签吗?现在办理租赁备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目前,合同网签和合同登记备案是两个独立环节下阶段将逐步实现网签和登记备案一体化。1、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通过市租赁平(www.shzfzl.gov.cn)签约系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