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身也会发生翻车爆胎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载乘客的车辆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不得超载。校车超载会处以记分和罚款的处罚。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一、处罚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交通事故车辆超载如何理赔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由于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若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三、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次修改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比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两点重大不同:

1、原规定中,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

(1) “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

(2) “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

2、新修条款中特别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也可被追究刑责

此次新修条款中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校车客车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将不再仅仅追究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将视具体情况被追责。

这是因为原有刑法条款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只涉及机动车驾驶员,不涉及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而在新修条款中,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往往不仅仅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更多地或许在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往往只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雇员,驾驶员往往是迫于“丢饭碗”的压力铤而走险超员超速载客。故而,此次新修条款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也特别提出了规定。

五、超员超速入刑,量刑标准在于“两个严重”

不管是酒后驾驶,还是疲劳驾驶,交警部门在实际执法中都有明确的依据。例如,连续驾车四小时,休息不足20分钟的为疲劳驾驶。因而,此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也将依赖于具体细则的出台。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出台针对新修条款的具体规定。

六、购买校车需审批,是否合格需检测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

虽然国家通过法律对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进行了规定,但是孩子的安全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还需要家长、学校、老师的共同努力。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校车超载会根据情况罚款五百元到两千元并扣除六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会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另外,校车行驶中超速也会被处罚。校车从购买、实用到平日的维护,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司机也不得疲劳驾驶。


·医保交满多少年可享受终身
      根据相关政策来看,各地的缴费年限可能会不一样,一般想要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条件,需要在退休前,不论男性或女性都需缴满医保25年,才可以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我国政府并没有对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进行统一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由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了解情况,最后的结果是发送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赔偿责任标准,进行最后事宜的赔偿。这是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可以适用的。当然,详细说来,具体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如果所受伤害不大,一般就依据医疗报告和治疗所花费用的以及损害财物的维修费或...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
      在现代社会车辆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经常性的。事故发生后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进行赔偿,以确保被侵害人的权益。但是有的时候在事故中责任人死亡了。这种时候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何追偿的相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何追偿 交通...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
      多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醉酒驾车,强行超车,追尾,抢道占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意外交通事故:如某汽车...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是什么时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不需要...


·交警队的行政不作为或渎职构成条件是什么
      交警队的行政不作为或渎职构成条件是什么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其一必须享有行政权力;其二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其三必须能够承担由于实施行政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其四行政主体必须是组织,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


·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那么人身保险合同属于需交纳印花税的范围吗?一、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会涉及到签订合同、交付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等等流程,而其中有的人就认为交付商品房就是在开发商那里拿到钥匙,但其实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另外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么交付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股东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由谁出
      股东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由谁出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什么小客车超载就是没有按照核定准载的人数运载,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你知道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小客车超载处罚标准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


·一、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主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形(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