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我们知道,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遵循一定的原则,而合同订立之后履行的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那究竟合同履行包括了哪些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二、内容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民法典》第510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民法典》第51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3)法定补充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关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原则,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根据上文的讲解,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了全面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当我们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时候,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签订一份有效的合同,是您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有效的合同才受法律的保护,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合同签订的流程,您就能够明白店铺转让合同签订流程了。 一、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 (一)...


·履行买卖合同催告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履行买卖合同催告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履行买卖合同催告函 致:??????? 先生??????? 律师事务所系在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系中国注册律师,具有合法执业资格。本所受??????? (以下称委托人)之托,指派??????? 律师(执业证号:???????...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


·双务合同抗辩权属性有哪些
      双务合同抗辩权属性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科教文卫事业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签订双务合同,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享有抗辩权,那么双务合同抗辩权属性具体有哪些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双务合同抗...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者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若约定了违约金的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委托期限到期时,...


·店铺合同签了3年必须租满3年吗
      店铺合同签了3年必须租满3年吗 一、店铺合同签了3年不一定要租满3年 租的商铺签订三年的合同,那么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租赁三年。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就合同的解除能够重新达成一致的,随时可以结束租赁。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不能随意终止租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


·上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防止滥用格式条款获取不正当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格式...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在担保合同中,对质押、抵押担保物权期间的约定因为违反法律原则、违反法律规定,而失去法律效力。这是因为: 1.抵押权、质权均属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得由民事权利主体随意创设或消灭。若抵押权、质权根...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那么您知道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都有哪些吗?只有先找到了具体的原因,那么当事人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承担相关的义务,或者付款,或者发货。而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行使一些权利来维权。其中,不安抗辩权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那么民法典中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的范本是什么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11-39801345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