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加上很多人都通过务工有了一定的行业知识,使得越来越多的务工者寻求自主创业。而对于一些之前从事建筑行业的创业者来说,创办建筑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1、依法成立。法人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应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将本组织的性质、宗旨、章程、资金和经费、负责人以及活动范围和方式等如实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例如,企业法人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后,还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获准后,方能开展经济活动。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财产是法人开展工作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先决条件。所谓独立支配的财产,包括法人享有独立支配权的财产或者独立所有权的财产。企业法人还必须是实行自负盈亏、独立经营与独立核算的社会组织。而工厂的车间、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则不能成为法人。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依法享有名称权。因此,法人要有自己的正式名称,以标明其身份。法人是法律上人格化的社会组织,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因此,法人必须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在对外、对内活动中,法人的常设领导机构或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行使管理权和履行职责。法人要有固定的场所作为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定住所,以利国家主管机关监督和管理或者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独立地参与起诉、应诉的社会组织。法人对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者所属的经济实体,不能履行义务时,由该法人组织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可以是董事长或经理等。但是,法人对于所担任法人的股权等没有要求。所以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需要提前确定公司法人人选。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的概念,尤其在与该类公司有业务往来时。



·建筑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
      建筑公司法律风险有哪些?建筑公司法律风险包含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当前,国企改制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而复杂,处理不当会引发各种法律危机,这也是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正因为这些风险的客观存在对建筑企业法律顾问...


·建筑业的发展,使得建筑合同开始普遍,那什么是建筑合同?
      建筑业的发展,使得建筑合同开始普遍,那什么是建筑合同?建筑工程纠纷造成的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归属又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一下关于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方解除合同基本内容问题。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条件的出现会导致合同当事人...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哪些人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生活中,违法建筑是大量存在的。而有关部门可以签字进行拆迁,那哪些部门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因此,对违法建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


·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是否存在?
      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是否存在?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老旧建筑的拆除正变成一件重大事项。其中包括一些违章建筑。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补偿,在目前的实践中可能没有补偿款。但还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违章建筑拆除补偿是否存在?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快发展,建筑行业的合同签约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快发展,建筑行业的合同签约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由于建筑合同的解约处置失误引发了许多纠纷案件,也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损失。其中建设工程纠纷发包方对于工程纠纷能否解除合同,下文就建设工程纠纷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 在合同履行...


·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的建筑行业的兴起,实业是每个行业能得以快
      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的建筑行业的兴起,实业是每个行业能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在建筑行业里,建设工程单位的数量多,那么在雇佣这些建设团队的时候,需要进行筛选。在法律上,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的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的具体条例如下: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一、社区拆除违建通知是怎样的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收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违章建筑主要...


·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一、建筑分公司如何签定釆购合同? 签定采购的合同与其它的合同一样,是需要慎得双方的的同意; 签订合同是建筑商品采购业务基本程序的重要内容。采购合同的签订,意味着企业担负着履行合同的义务,它是建筑企业法人之间为顺利进行商品活动而缔结的 具有法律...


·建筑物高空坠物防控标准有哪些
      建筑物高空坠物防控措施有哪些建筑工地防范高空坠物的方法施工现场的防控标准有,必须要佩戴安全帽,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的清洁,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在开展相关施工项目的时候统一作业,相互照应,保障各项作业的安全可靠性,加强临时防护栏杆的安全检查,防止脱钩事故的发生等。1、每个...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第一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