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发现,即使是刑事犯罪,但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此时也是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这个时间就是法律中规定的追诉时效。但对于不同的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不一样的。其中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也是需要根据具体的量刑幅度来确定的,要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那此时对应的追诉时效就会长一些,但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则追诉时效就要短一些。具体确定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635的专业律师。


·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一、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应当对共同犯罪的负责人员处罚,其它人员可以按照从犯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在刑法上证人必须作证吗
      在刑法上证人必须作证吗如若法院传唤证人出庭,则一般其必须出庭。《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予以了强制性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


·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近年来,盗窃案件层出不穷,这是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应该得到及时制止,否则会造成很多坏的影响和言论,所以,国家和政府一直也在不断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做到没有任何法律漏洞,今天,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一、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1、3年...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


·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
      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谁谁被骗了损失惨重甚至是倾家荡产的地步,虽然经常被普及各种防骗的小知识,但是总有些时候是防不胜防的,而随着网络发展的越来越快,很多的不法分子甚至在网上实施诈骗行为,而如果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请您耐心阅读一下吧。 ...


·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所处的位置是比较重要的。有时候执法机关为了能够搞清楚刑事案件的来龙去脉,方便于案情的侦办,在办案期间肯定要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一些线索,是有利于案情的侦办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询问被害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


·减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减刑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相应...


·拐卖儿童罪中的贩卖行为会被判死刑吗
      拐卖儿童罪中的贩卖行为会被判死刑吗?贩卖儿童罪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一、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是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如何计算 我国...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 (一)关于犯罪数额和数量。 犯罪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最重要的客观标准之一。能够准确把握刑法中规定的各类具体经济犯罪中有关数额和数量的不同要求。 例如,办理贿赂型经济案件,就要注意关于数额计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1月...


·踩点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吗?
      踩点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吗?属于犯罪行为,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