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的同意,给该职工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送达以后,在将通知书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科备案即可;
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像这种无故长期不上班的情况,肯定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因为本人长期不上班导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有些用人单位甚至连工资都不会给发的。其实如果因为患病而长期不能上班的话,用人单位也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的生活环境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土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建设工程,此项工程涉及到爆破作业等较为危险作业,故而为了与工程有关的个相关单位职员的安全,在从事此项工程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你是否知道土方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承包...


·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在学校练瑜伽死亡算不算工伤? 只要是属于工作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练瑜伽是属于个人的行为,那么这个情形只能算是意外的死亡,而工伤部门也不会认可; 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处理工亡的误工费抚恤金配偶的比例是多少? 配偶的标准是40%,其他的亲属会有所降低。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灼伤、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
      职工同单位签订合同受,就会享受到社保待遇。如果以后受到工伤,职业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得到工伤保险赔付的。工作期间职工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算个是比较常见的工伤了,但也有个别的除外。下面我们就以烫伤工伤能认定到几级做个详细的说明。 烫伤程度区分 1、一度烧烫伤:只伤及表皮层,受伤...


·怀孕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怀孕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工程违约金审计扣减是怎样的
       一、工程违约金审计扣减是怎样的 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其中预留金644929.71元,屋面板施工协调配合费暂定为90...


·现代社会,工作稳定是每一个人都向往的,有时候会选择先就业再择
      现代社会,工作稳定是每一个人都向往的,有时候会选择先就业再择业,在进入职场之后,发现目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就会果断的辞职。那么,如果入职十五天就想要辞职,而公司不发入职15天的员工工资,这是合法的吗?如果要发的话,应该怎样计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


·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告知劳动者,其所在的岗位要经常出差,而在现实中,单位也有可能是在双休日的时候安排员工出差。因为双休日本身属于职工休息的时间,因此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出差...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付?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付? 一、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付?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第39条来进行一个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样板是怎样的? 现如今,关于工程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这些合作人中间出现宵小之徒,双方都会制定一个工程承包合作协议来约束承包人和被承包人,以此来维护双方的利益,但是绝大多数人不了解工程承包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程承包合作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