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作为独立存在的组织,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密切相关,如果公司管理者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时,那么股东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接下来我们就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以及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

一、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在自身权利受到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侵犯时,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的诉讼。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权利救济的直接诉讼机制。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在立法上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赋予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既保障了股东的权利,也监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管理责任。

1、股东直接诉讼的内容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有权维护自己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为自己的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对股东为维护自身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作出了规定。

(1)每一个股东都可以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其自身权益时提起诉讼。股东提起这类诉讼只要具备股东身份即可,无具体的持股时间、持股数量的限制。

(2)提起诉讼的事由,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3)提起诉讼的时间。《公司法》未作限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股东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权利都可以获得合法有效的保护。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股东在知道自己的利益被损害后,应当及时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区别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间接诉讼)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起诉的主体,而在于诉因和目的。

(1)从诉讼目的看。股东代表诉讼是为公司的利益提起的诉讼,这种为公司的利益提起的诉讼的权利属于股权中的共益权内容。共益权主要指股东以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的权利,或者说是股东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兼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使股东间接受益。主要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与主持权、提案权、质询权、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请求权和撤销请求权、公司合并无效诉讼提起权、累积投票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

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身利益提起的诉讼,因此,股东享有的直接诉讼权利在本质上属于股权中的自益权内容。自益权主要指股东为维护自己经济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退股权、股份转让权、股东名册变更请求权、股票交付请求权等。

需要说明的是:自益权和共益权的界限也是相对的。自益权旨在维护股东的个体利益,共益权则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全体利益为目的;自益权主要与财产利益相关,共益权则主要与治理利益相关;自益权均为单独股东权,而共益权则不受此限。从本质上说,两类权利的最终目的均在于确认和保护股东利益,具有同一性。因此仅从权益的内容上很难区分到底是代表诉讼还是直接诉讼。

(2)从起诉的被告看,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诉讼适用的范围则比较广泛,凡是公司依法享有的诉权,只要公司不能或怠于行使,股东均可以代表诉讼的形式提起。因此,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除了包括前述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外,还可以是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主体。

(3)从诉讼结果归属看,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利益归属公司,作为原告的股东只能与其他股东一起间接地分享公司由此而获得的利益,如果股东败诉,则由败诉的股东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而且还可能承担被告进行诉讼的合理费用;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胜诉或败诉的结果均由提起诉讼的股东承担。

3、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我国现行法律及规定中股东直接诉讼的诉因包括以下三种:

一、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二、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三、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根据直接诉讼的性质,股东直接诉讼分为以下几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申请决议撤销的直接诉讼,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撤消该决议。公司法规定,若关联股东对于股东会就关联事项的审议和决议未予回避,或关联方委派的董事对于董事会就关联事项的审议和决议未予回避,股东可以因表决程序违法而撤销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3)申请损害赔偿的直接诉讼,损害赔偿之诉,是指针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为大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请求获得赔偿或返还财产。

(4)申请行使查阅权的直接诉讼,《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公文、监事会决议公文和财会报告。如果企业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行使查阅权。这一规定也称为股东知情权,该权利的行使为股东提起损害赔偿直接诉讼提供了证据和法律上的救济途径。

二、股东直接诉讼的适格当事人

《公司法》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公司法的规定,与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要求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可以是公司的任何股东,且无持股比例的限制。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涉及因股东会议、董事会议而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会议、董事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均属于公司法人行为,此类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根据无效的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决议取得财产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股东的签名被他人冒用,股东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受让人为被告,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冒用他人名义的责任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如果股东以股东大会对其股权予以转让所作决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效力,冒用他人名义的责任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上文是有关于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股东直接诉讼的适格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于一个公司的股东而言,当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方法来进行法律维权,让法律成为可以帮到您的武器,衷心希望我的资料能给到您有用的建议。


·股东会决议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近几年中,随着国家和各项政策的支持,越来越多的公民都会建立起自己的企业,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也规定了企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其中就包含股东会议,那么股东会决议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在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会决议必须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中股东的各项情况以及会议的主持流程。 一、根据...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融资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各企业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时,可能会通过向银行等今日能够机构提出融资请求,此时,融资机构一般会要求借贷者提供担保,担保人需要按照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


·解读外商独资企业法
      解读外商独资企业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商企业都看中了中国这个大市场,选择了在中国开展商业活动。但是,不管是外商独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都要受到中国相关法律的约束。那么,外商独资企业法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律师我们一起了在下文中了解。一、外商独资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对于公司来说,正规的公司都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是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一个重要依据人,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公司付出的法律后果的责任。一般来说公司法人也是可以按照流程进行变更的,但是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由股东的表决以后才可以。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人变更...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各个公司都是由多个不同的部门组合而成的,单位用人都会按照严格的要求进行筛选,表现优异者则能进入高层管理,但是如果高层管理辜负了公司的期望,利用职位特权做了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就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那么关于背信损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背...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的溯及力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衡量的,它指代了合同企业法的溯及既往的有效时间范围,是法律处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需要遵循的一个时间范围。那么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规定 ...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丈夫拥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的股分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融资对于公司来说其实也是属于一种理财的行为的,但是融资区别于传统的商业贷款的这种模式,一般都是需要专业的决策,选择合适的方式从投资者跟债权人的手中去筹纳一部分的资金。企业融资前期准备的材料特别的多,第一次融资的公司可能不太了解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不可以,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