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 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任何诉讼一般都包括有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等。被告人在对一审判决不服时,便可提起上诉,然后便进入了二审的程序。而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被告,还有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呢?刑事案件被告人要想提起上诉,则要了解刑事案件上诉的程序有哪些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

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二、刑事案件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1、以谁的名义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上诉。

被告人的近亲属、辩护人以被告人的名义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以自己的名义上诉。

2、上诉状的准备

委托律师上诉的,上诉状至少准备五份,交被告人签字、按手印。

一份由上诉人(被告人)留存,一份交委托人(被告人家属),律师卷里要保存一份。一份交上级人民法院,一份叫交一审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状,对方有几个当事人,还要增加几份上诉状。

在押被告人自己上诉的,由于没有打字复印条件,只需要写一份上诉状。

被羁押的不识字的被告人要求上诉的,向一审法官提出,也可以向看守所提出由看守所转告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派人做笔录。

3、上诉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注意,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不论是单独做出的还是与 刑事判决在一起的,上诉期限都是十日。

十日内没有人上诉的,一审判决生效。一审判决生效后,法院不再受理任何人上诉。

4、上诉状的递交

辩护人提交上诉状的,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的日期为上诉日期。

原审人民法院负责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方当事人转交。

原审人民法院负责将原审案卷和有关证据和上诉状一起移送上级人民法院。

有的被告人由于对原审法官不信任或者为了快一些,愿意直接把上诉状直接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其实,交给上级法院倒是耽误了时间。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由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再连同一审案卷和有关证据一起移送上级法院。

上级人民法院收到一审案卷和相关证据后才能决定如何审理。

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之后,被告要及时决定是否提起上诉,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实践中,如果您或者您的亲属因刑事犯罪而在一审中被判处了刑罚,若您认为刑罚过重时,要及时申请上诉。刑法有规定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也就是说您在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的刑罚是不会重于一审判决的。而如果您想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减轻刑罚,就需要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辩护,并收集更有用的刑事辩护证据。


·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单位名义组织犯罪的,这种犯罪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质严重。公安机关会对单位查封,并处罚罚金,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


·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够听到金融诈骗罪,它属于诈骗罪的一种,但它有着其他诈骗罪所不具有的一些特质,虽然它的目的还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它的手段却更加高明。那么这种犯罪行为和普通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吗?它们的量刑有什么不同呢?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您应该了解的知识,那么下面,就由我...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一、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执行原判刑罚的。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


·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犯罪?
      信用卡消费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主要消费方式,对于持卡人而言,消费后就应该在还款日前及时还款。否则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经银行再三催收无效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当事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那么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犯罪?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信用卡诈骗...


·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非法手段,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报、文件、资料和实物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为境外...


·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吗?
      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吗?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规定进行协商。二、刑事赔偿应向哪个机...


·如何才可以获取减刑机会
      对于在押服刑人员来说,能够获取减刑机会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意味着缩短刑期,早日与家人团聚,尽快踏入社会重新开始。因此,犯罪分子应该如何才可以获取减刑机会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才可以获取减刑机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涉嫌销售假药罪能不能判缓刑?
      涉嫌销售假药罪能不能判缓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情形。二、认定1、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


·打架轻伤要拘留多长时间?
      打架轻伤要拘留多长时间?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并非是所有的提出拒执罪的诉讼请求,都是会立案受理的,为了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职员的执法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结合该标准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一、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