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一、地面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

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

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

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

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

检查方法:应采用2m直尺检查。

二、地面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水泥地面空鼓原因

(1)垫层(或基层)表面清理不干净,有浮灰、垃圾或其它污物,影响与面层的结合。

(2)水泥砂浆铺设时,垫层(或基层)表面不浇水湿润或浇水不足,过于干燥。铺设后,水泥砂浆中水分很快被垫层(或基层)吸收,造成砂浆水分失去过快,面层与垫层(或基层)粘结不牢。

(3)基层过于潮湿,表面有积水,特别在有积水部位,水泥砂浆的水灰比增大,影响上下层之间的粘结,容易使面层突鼓。

(4)管道沟上表面和门口处砖层过高或砖层湿润不够,使面层砂浆过薄以及干燥过快,也会造成面层开裂、空鼓。

预防措施

(1)面层铺设前,必须认真清理垫层(或基层)表面的浮灰垃圾。

(2)垫层(或基层)表面过于光滑应凿毛。门口处砖层或基层凹凸过大,应凿平处理,尽量使面层砂浆铺设厚薄一致。

(3)面层施工前一天,应对基层进行浇水湿润和认真涂刷水泥浆,并严格做到随刷随铺设面层水泥浆。

2、板块地面空鼓原因

(1)基层表面清理不干净或浇水湿润不够,涂刷水泥浆结合层不均匀或涂刷时间过长,水泥浆风干结硬,不起粘结作用,造成板块空鼓。

(2)板块面层铺设前,背面浮灰没有刷净和浸水湿润,直接将干燥的板块进行铺贴,水泥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板块吸收,造成砂浆脱水而影响其凝结硬化,降低了砂浆的强度,影响砂浆与基层,砂浆与板块的粘贴。

(3)铺设砂浆应为干硬性砂浆,如果加水较多或砂浆不振实,不平整,易造成板块层空鼓

3、板块面层接缝处不平、缝隙不匀原因

(1)板块本身厚薄不一,几何尺寸不准,有翘曲、歪斜等缺陷,事先挑选不严,铺贴后造成拼缝处不平、缝隙不匀等现象。

(2)铺贴板块面层时不用水平尺找平,板缝不通长拉线,易使板块接头不平及缝隙不匀。

(3)板块面层铺贴后,成品保护不好,在养护期内过早上人行走或使用,板缝也易出现高低不平。

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板块质量检验,对几何尺寸不准。翘曲、歪斜、厚薄偏差过大、有裂缝、掉角等缺陷的板块要挑出不用。

(2)铺贴前,应由专人负责从楼道统一往房间引进标高线。房间内应四边取中,在地面上弹出十字线,铺好分段标准块后,由中间向两侧和后退方向顺序铺贴,随时用水平尺和直尺找平,缝隙必须通长拉线,不能有偏差。分段尺寸要事先排好定死,以免最后一块铺不上或缝隙过大。板块面层拱起原因

(1)板块面层与找平层粘接不牢固,经过一段时间的胀缩、振动等引起空鼓。

(2)板块面层铺设时过于紧凑、密实,由于使用环境的不断变化,干湿、冷热胀缩,基层

与板块面层胀缩性能不同,板块面层本身无法自由伸缩只能往上部无约束方向拱起,从而因变形导致地面空鼓及开裂。

(3)某些板块面层表面密实,透气性较低,使基层水分无法排除,由于水分蒸发引起膨胀而拱起。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一、签了三方协议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签了三方协议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可以,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


·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确定了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情况构成工伤的话,之后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过这期间还需要作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才行,不然享受待遇也没有一个依据。那通常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后有什么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的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的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只有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在各个阶段都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这样才能够使得建设工程质量过关,安全性能提高。最近实行了建设工程新的质量保证金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保金3%最新保证金实施了吗?一、建设工程...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需要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返重整,由于返修而造成工期延误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尽管如此,也依旧有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目前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一、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的原则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的原则是什么劳动关系一审答辩状的原则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一、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不一定属于工伤,具体需要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赔偿办法。例如造成残疾的要结合伤残等级予以赔偿。 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什么是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
      什么是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 一、什么是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工作失误是行为人由于政策不明确、业务能力和水平...


·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产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解聘赔偿金,那么,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回答。 解聘赔偿金的计算: (一)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一、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公司破产倒闭。公司破产,影响最大的就是员工。很多员工因此会被遣散,导致下岗待业。按照规定,因公司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反规定遣散员工的,还要做出赔偿。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