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食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引发的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情节严重的,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查清犯罪事实后,依法做出判决。那么,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二、危害食品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危害食品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述,根据刑法规定,危害食品安全,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的期限为一到六个月。如果涉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的,合计不超过一年。被处以拘役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提出假释申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一般对于传销罪怎么判刑?
      一、一般对于传销罪怎么判刑? 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具体是多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不断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在不断的增强,因为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在起诉的环节中要依法进行,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依...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
      我国目前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其实就是在2013年的时候由最高法和最高检制定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那么您知道该司法解释都做了哪些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


·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通常在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时候,一般都是在判刑的同时,即除此之外其余的阶段都是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当然,也不是针对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么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


·要怎样正确认定绑架罪 实施绑架行为怎样处罚
      绑架多有经济目的或其他目的,即绑架勒索他人的财物或要挟他人满足一定的非法条件或二者兼而有之,绑架是手段,勒索钱财或要挟他人是目的。绑架罪与其他犯罪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要怎样正确认定绑架罪?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怎样处罚?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要怎样正确认定绑架罪 (一)...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拘禁是公安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采取的措施,他人是不能行使拘禁行为的,如果符合刑法规定条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诈骗金额达到8千如何定罪
      诈骗金额达到8千如何定罪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八千元属于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


·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无罪存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


·故意杀人后自首能判死刑吗?
      一、故意杀人后自首能判死刑吗?《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