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好多钱构成诈骗罪,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活中的诈骗行为并不都会构成诈骗罪,只有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后,才能以诈骗犯罪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好多钱构成诈骗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好多钱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犯诈骗罪要判多少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诈骗行为到达了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以犯罪追究当事人责任,而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2000元以上,也就是说诈骗2000元及其以上的就可以构成诈骗罪。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到底对罪犯减刑最多能减多少
      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只要符合条件,那都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不过减刑归减刑,每次减刑的时候也不会减太多,否则最开始对罪犯量刑处罚就没有什么意义了。那到底对罪犯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减刑最多能减多少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如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计算机信息安全罪一般判刑多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人为请律师没有用,于是也就没有给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那对于犯盗窃罪的来讲,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简要分析。 一、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刑事案件的情节、细节非常重要。它能够决定当事人有罪、无罪、罪名、...


·抢劫与绑架罪区别都有什么
      抢劫与绑架罪区别都有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我国法律中盗墓罪还有死刑吗?
      我国法律中盗墓罪还有死刑吗?没有死刑了,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


·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龄是决定一个行为人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并且其与刑罚的适用及诉讼程序的适用都密切相关。那么,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1、完全...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肯定都是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实际履行。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案件,肯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被害人享有的权利: 使...


·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的概念什么
      虽然我国目前还保留了死刑,但此时也是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而在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对罪犯作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之后,要求必须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的复核,这就是死刑复核制度。那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制度 死刑复核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