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历,但对于婚后债务问题了解的人相对较少,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两个不同的自然人结合成为一个家庭,不仅仅是一份感情的升华,更加牵涉到许多的经济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收益和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权利共享、债务共担,这是作为一个共同体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一旦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到离婚,那么这些经济纠纷也就无法避免。

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民商事纠纷,最核心的焦点还是夫妻双方身份的一个变更,即从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变为两个独立的自然人。由此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系列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一般来说,夫妻债务涉及到第三人,这就使得在离婚诉讼的进程中无法涉及。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提出自己对外存在很多债务,但在没有证据或者第三人无法证实的情况下,法院很难做出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以外的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第三人另行提出主张时再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同样的,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说另一方就完事大吉了。对于债权人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内部约定,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外。”这一条款确定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举证责任在夫妻一方,即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债务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条款确实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但是对于家庭弱势一方或者是在家庭里不涉及经济的一方来说,也是承担了一项不容易成功的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婚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尤其在离婚时,即使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债务由一方归还,或者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不是双方共同使用,也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债务人。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不需要信息披露,股东个人借款行为和公司无关,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


·婚前借条婚后还有效吗?
      婚前借条婚后还有效吗? 一、婚前借条婚后还有效吗? 婚前借条婚后一般是有效的,不能简单的从是否结婚了来判断借条是否有效。对于借条之中有明确的还款期限的,那么诉讼时效是三年,若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法定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这个有效期是法定的,并不会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以借款名义受贿该怎么认定
      关于受贿罪,现在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很多的,除了常见的主动索贿和收受贿赂外,同时还有可能带着其他一些“合法”的名义进行受贿。那对于以借款名义受贿此时该如何认定呢?要是无法认定构成受贿罪的话,此时自然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以借款名义受贿该怎么认定 ...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利息、利率一定要在借据中写清楚。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写上是否支付利息及利率是多少,不然日后产生...


·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了怎么办?1、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


·物流公司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物流公司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1、第一,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款项。2、第二,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要工资,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专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也可以向人...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是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


·在疫情期间跟团旅行的费用是否可以全额退款?
      疫情期间跟团旅行的费用是否可以全额退款?疫情期间跟团旅行的费用不一定可以全额退款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履行的旅游合同,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疫情延期还款怎么申请?
      疫情延期还款怎么申请?疫情延期还款通过向自己借款的银行来打电话,或者查看这个银行的公众账号来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向银行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