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建筑,在修建完成以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其实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如果工程质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故的话,我国调查部门会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和分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一、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吗?

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5、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桥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是一共分三个部分的。如果说按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分类的话,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同时如果说是按照事故责任来进行划分的话,也可以分为指导责任,操作责任和自然灾害责任。


·道路竣工验收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需要的资料是:一、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三、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四、竣工图。《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无罪辩护词 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丁某某,战某某律师担任张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材料、结合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的举证与质证,...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 ,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二、教师被辞退的相关法律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路工程是诸多有益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工程之一,一个完整的公路工程是由多个子工程组成的,土建工程是其中的一个子工程。在土建工程完工后,是需要按照施工前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进行验收的。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需要支付工程...


·单位如果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多少
      单位如果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工资总额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


·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员工发生工伤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是由于工伤的严重情况不同,那么,单位对于员工进行的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赔偿,同时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员工的工伤情况进行认定,并且以此为依据来确定赔偿的标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上海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为您...


·两处骨折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长时间工作带来的疲劳与一些工作的危险性质,员工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或者伤残,例如两处骨折怎么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作为签署劳动合同的一方,受到劳动保障部分和《劳动法》的保护,自然会有类似于两处骨折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这种疑问。那么本文将为存在这种问题的工友进行解答...


·工伤索赔资料要准备哪些
      许多工作者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会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在向用人单位索赔时又被告知缺少必要相关材料,那么作为索赔者的我们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的我们就将就这些问题为您进行介绍。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要求?
      劳动最光荣,但在劳动期间会因疏忽而导致劳动者的受伤,这时我们应当向所隶属的公司汇报自己的情况,同时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虽说申请简单,但是具体其中内容的了解,我们还得需要认真阅读下面重要的几点明白其中的要求。 工伤劳动能力申请 一、申请程序要求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