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数额或者情节的时候,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另外还要注意法律中明确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此罪,因此要是公司职员利用职权挪用资金的话,此时只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那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刑法》第384条(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挪用公款判几年挪用公款判几年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过这只是一种范围的规定,毕竟在不同的省市,由于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也就导致了最终确定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不太一样。司法解释中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是在1万元-3万元之间,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报警立案吗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报警立案吗?欠钱不还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现实中我们常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的众筹等集资行为,其实很多都是不法分子恶意营造的虚假内容,为了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真实的叫做民间借贷,假的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两者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民间...


·产品购销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产品购销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产品购销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


·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1、和解。 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 ...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您对于借债的解释可能很了解,但是关于真正借债与不真正借债您都不熟悉,对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涉及到的人数不止一个人时,这时候就涉及到上面的真正与不真正债务的理解以及解释了,那么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不真正连带债务指多数...


·债务纠纷现金借条法院多久追回
      债务纠纷现金借条法院多久追回?债务纠纷法院起诉后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用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就能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


·生了三胎上了户口还要罚款吗
      会。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虽说离婚了,但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


·欠债不还押东西合法吗
      欠债不还押东西合法吗? 未经协商欠债不还押东西不合法 欠钱不还的,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若未协商一致,则不能。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


·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
      公司发行的债权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信息,了解公司的基本状况,再结合自身的基本情况之后,再选择购买债券,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间为多长?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那些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