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返还彩礼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今社会,中国很多地方都还保留着彩礼的习俗,也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应给付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表示诚意,关于彩礼,我国法律也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整理了彩礼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礼彩礼钱由谁支配?

(一)给娘家彩礼的钱属于娘家

彩礼钱是男方对女方表达心意的一种体现,一般来说彩礼钱都是归女方所有,彩礼的分配也是由女方家把控的。

如果女方家庭状况不是特别好的话,那么彩礼钱就有可能留给娘家用了。

也有的是娘家暂时替女儿保存这笔彩礼钱,也不会去使用这笔彩礼钱,等到女儿需要用钱的时候,再把彩礼钱给女儿。

(二)给娘家彩礼的钱属于女方自己

大部分的女方家长都会把彩礼钱留给自己的女儿,由她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这笔钱。

(三)给娘家彩礼的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天下父母心,就算女儿出嫁了,父母也还是会担心女儿会过的不好,就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婚后的家庭生活,去补贴家用,希望小两口的日子可以过得更好一些。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上对彩礼的归属并未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所以给娘家彩礼的钱具体属于谁,这都是婚姻双方自主决定的,属于婚姻双方可以协商的范畴,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无论是谁接收了这笔给娘家的彩礼钱,只要是男女双方的婚姻未成,都不影响男方去要求退还彩礼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是不返还给男方的,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就是我们的解答,要是你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姓名吗
      一、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可以改姓名吗?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同时也明确规定,变更姓名要依照规定而行。姓名的变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村民股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村民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该要视该股份取得的时间而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经常会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究竟要判给哪一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那么你知道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吗?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时没有孩子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时没有孩子,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一般来说,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3、共同、的享有和清偿责任;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


·兄弟之间的抚养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兄弟之间的抚养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兄弟之间是不存在着抚养义务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有扶养协议的约定的,这个抚养协议也需要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抚养的一些具体状况等等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


·一、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


·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应当出具自身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明材料,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的,按具体协议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


·一、父母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父母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


·一、离婚诉讼可以向多个法院申请财产分配吗?
      一、离婚诉讼可以向多个法院申请财产分配吗? 不可以,《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解释》第3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4条规定:“公民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