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我们可以来帮您普及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一、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是以情节是否严重为标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者,不构成犯罪。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0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追诉标准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②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③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汇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②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③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非法经营主要是指没有经过法律的允许,就非法出售一些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或者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些行为。一般性的非法经营罪,相关部门会进行警告,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罚款。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


·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当事人双方如果有互负债务的情况,在债务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订立债务抵消协议。这种情况在三方互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也就是说,三方如果同时互负债务,可以进行抵消。那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范文供您参考。 三方...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影响到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要是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


·追讨债务都有哪些
      追讨债务都有哪些方法 一、追讨债务都有哪些方法 (一)“会议”讨债法 适用范围: 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 3、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二)“公证”讨债法 优点: 1...


·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债权债务明细表能有效的反应企事业单位在某一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准确,完整的反应相关信息是债权债务明细表的基本要求,那么,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呢?我们接下来为您整理介绍相关知识。一、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


·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我们称借贷都是为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都是合法的债权债务,也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过,也有可能遇到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那到底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


·网络诈骗案的追款方法是什么?
      网络诈骗案的追款方法是什么? 网络现如今在我们生活已经非常常见,而且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网络。现在通过网络诈骗的人越来越多了,其实网络诈骗主要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网络诈骗案的追款方法你知道吗? 网...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也是可以起诉的。 对于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


·怎么处理违章扣分罚款?
      怎么处理违章扣分罚款?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宝等缴纳罚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一、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所以,企业之间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风险至少有三个方面: 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