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买房的话还是首先要考虑房子的首付。肯定公民决定好要买的房以后,是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不过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也有约定,很多公民在交了首付以后,就开始担心,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一、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3、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二、签买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七)买房签合同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议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情况。如果选择购买,一定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一般现在的开发商在和公民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只要首付全部付清以后当时就可以签订合同的,所以说,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的这一问题也是很好理解的。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对于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定要引起高度关注。避免合同存在不利于自己的相关条款,建议不懂的话,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可以详细咨询一下专业的人士。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一、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 1、限价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商品房是指按法律...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详细内容,律师3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
      夫妻结婚关于房产问题成了大部分人所纠结的问题,房产证上署名是夫妻的哪一方,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对于署名是谁也有一定的影响,只要是婚后购房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加名字房产归属于谁?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所以房屋的采光条件是否好也是其中之一。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房屋的所有人者或是使用人是有享有采光权的。那么,采光权如何计算呢?的我们在本文中为你做详细的介绍。一、怎样计算采光权1、一种计算方式是首先根据上...


·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房屋中介对于房屋交易双方来说非常重要。房屋中介起到桥梁的作用。人们在挑选房屋中介的时候,非常关注房屋房屋中介费用的收取情况。过高的房屋中介费用是消费者难以承受的。实践交易中,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中介收费项目有哪些 (一)评估收...


·抵押贷款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抵押贷款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一、抵押贷款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
      限购令已经在很多城市实行了,有的人为了能够多买一套房想了很多办法。有些人转了法律的空子,制造符合购房的假象,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于是就办了各种各样的假离婚证,最后“人房两失”,那么为了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请看下面这篇文章的讲解。 一、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1、买受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房产商的实力,资质,及已开发楼盘的质量,销售情况,售后服务等都要进行必要的了解,同时要对拟购买房屋是否设定抵押、设定原因,是否被查封、查扣及查封、查扣等原因进行全面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