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情况下,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一种,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争夺的焦点,如果双方不能就房产分割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渠道由法院判决,但是最终只有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才代表真正完成分割,那么,如果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呢?1、《离婚财产分配协议》非具有法院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女方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后,男方不履行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女方应当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男方限期配合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限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当地房产交易部门签发协助执行令强制过户。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男方配合过户,实质上是一种确权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女方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签订之后不超过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诉讼。2、双方所签订的《离婚财产分配协议》虽然是在行政机关登记,但是该协议不是法律文书,只是一个一般的证据。当男方不履行自己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时,女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男方履行义务,在判决生效后如男方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女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男方不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致使女方无法将房屋过户在自己的名下,实质是在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主体问题。3、《离婚财产分配协议》只是当初双方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做出的处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女方若要将该房过户到自己名下,需以《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为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将《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内容予以确定,待判决生效后请求男方协助过户,若男方不配合可依据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方要求男方配合过户的行为是一种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张女士完全可以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关于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的问题,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女方需向法院提交包括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就婚后财产纠纷进行起诉,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房管部门协助办理强制过户。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
      虽然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是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就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协议的了。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想签订一份简单租房协议,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约定内容。针对这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提供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简单租房协议范文 甲...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怎样?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怎样?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自动续期,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通过起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一、结婚后置换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有的人贪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其实这类房产也是会够购房者带来一定风险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您知道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房产和其他形式的财产不同,比较难平均分割,在分割时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经济方面的困难。夫妻协商的最终结果为房产过户给一方或其他人后,可进行过户。过户手续需要在专门的部门办理,缴纳一定费用。房屋贷款还清可直接过户,贷款未还清的,还需要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变更...


·老年人怎么立房产遗嘱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老年人怎么立房产遗嘱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没有,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


·两限房申请
      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申请两限房是你和爱人一起住,当然申请人是你,共同申请人是你爱人了。 如果有小孩,就是你们三人共同申请啊。不过前提是你们都是...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危房状态,危房是不允许人们居住进去的,是一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国相关法律对危房有这明确的定义,而且还有一系列的定义的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房子就属于危房。那么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流程? 一、危房鉴定标准 1、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