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如何处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如何处罚的

《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其中针对每个罪名都是单独规定了量刑标准的,不过也不乏一些罪名不同,但量刑处罚一样的情况。对于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这是比较常见的犯罪,那您知道我国对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分别是如何处罚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1、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2、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每减少1.5万元,刑期减少六个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此时由于行为人触犯的罪名不同,那自然做出的处罚也就是不同的。现实中无论是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其实在进行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小心谨慎,从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入手。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何对商业贿赂罪进行认定
      商业贿赂其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商业机会向相关负责人员给予钱财或其他好处,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对商业贿赂罪进行认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 一、如何对商业贿赂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


·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违法分子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所判处的罪行不会立即执行,一般会以缓刑来进行处理。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都有哪一些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资料,供您参考。缓刑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有自首等情形下才会判决的,缓刑...


·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文化当中就认为偷盗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对于偷盗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罪行的。偷盗是有偷盗罪的,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案子的涉案金额,还有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区分。那么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偷盗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


·赌博罪一般会判多久 聚众赌博如何认定
      一、赌博罪一般会判多久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是,开设赌场,或者以赌...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预备犯罪一般成立的是预备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成立预备犯的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预备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要注意,这里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是“应当”。所以,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对预备犯从宽处罚...


·到底一般缓刑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但对于缓刑制度来看,法律中就没有作出这样的区分,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一般缓刑其实就是指的缓刑,这并不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种类,而属于特殊的刑罚制度。那到底一般缓刑的概念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般缓刑的概念是什么 缓刑,是指对犯...


·非法集资2千万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2千万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集资罪怎么量刑?
      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集资罪怎么量刑? 一、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集资罪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


·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话要拘留吗
      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话要拘留吗?自首和拘留没有关系,到公安机关自首也有可能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


·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


·贪污罪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贪污罪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贪污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