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您知道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1、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上述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单位犯上述两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十一种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我们建议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注册商标侵权有没有时效?
      注册商标侵权有没有时效?注册商标侵权的时效一般是两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国家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也不够全面。 一、用户著作权意识有...


·如何做专利诉讼律师?
      如何做专利诉讼律师? 专利律师并非一个专有职业称谓,而只是行业内的一般称呼,比如刑事律师、行政律师等,一般以业务定位方向而定的称呼,但是在行业内针对专利律师,一般是指具备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且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 首先,做专利诉讼要对专利法特别精通,这是律师...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让计算机软件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我国法律对软件的著作权进行了一定的保护和限制。那么,实践中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


·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内容有哪些
      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内容有哪些? 面对商品日益增多的社会,国家对商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于是规定商品出售需要进行商标的注册,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商标处理方式也有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商标行政复议的出现了,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形式又有那些呢? 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 1、对国家工...


·专利权授权条件的判断标准
      其中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专业受权条件的大致两个部分。说到实质要件其也可以称为专利性,这项它所指的就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创造本身就必须具备的条件,该专利可以分为产业利用性,进步性以及新颖性。反而言之,形式要件它所指的就是发明创造在本身以外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而且该条件是在专利必须...


·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所有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所有《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谈到演绎作品的归属问题,首先要论及演绎作品的概念。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我国著作...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什么?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规定是《巴黎公约》第4条A款第(1)项规定:“在本联盟的任何一个国家正式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者权利继受人,从最初的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起,在一定期间(称为‘优先权期间’)内,...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算版权吗? 软件著作权只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后才可以拥有。如果开发一项软件,没有及时申请软件著作权,这一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对方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需要及时申请软件著作权。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