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律师代理故意杀人案后,有查阅卷宗、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可以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在会见的时候,形成笔录,整理出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线索。这个笔录可以在庭审过程中用到,那么,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有证明无罪的证据,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12、有无需要代为申诉、控告的事宜。

13、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身体状况、生活需要等。

14、让其核对本次会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逐页签名确认。

15、会见时若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应在笔录中注明。

二、会见笔录包括哪几部分?

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

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

2、正文。主要内容即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的谈话记录。

3、尾部。被会见人签名、日期。

综上所述,律师为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时候,在案件侦查阶段,应该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形成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在笔录里面,写清时间、地点、会见人等基本信息,然后在正文部分写清楚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谈话记录,在最后,签名并附上日期。等开庭审理的时候,这份笔录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


·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醉驾酒精含量180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见律师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


·妨害植物防疫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植物防疫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妨害植物防疫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可以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常用的侦查方法如下: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


·抢夺罪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因为抢夺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定罪呢!抢夺本来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了,如果在行为过程中还导致了他人的死亡,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呢?请看我们给你仔细道来。 一、抢夺罪致人死亡应该怎样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抢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在很多国家公私财物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我国也不例外。实践中,要是有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话,那这样的行为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之后,就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那究竟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处罚是...


·在我国被判刑多久会被拘留
      在我国被判刑多久会被拘留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二、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


·缓刑对哪些人适用,缓刑会被撤销吗
      缓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刑罚的措施,而这里暂缓执行的刑罚仅仅指被拘役和有期徒刑。若是同时判了附加刑的话,那么适用缓刑的同时,附加刑也是要执行的。我们发现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缓刑的,那现实中缓刑对哪些人适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对哪些人适用 缓刑称暂缓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