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我国对于醉驾和酒驾有非常严格的管控,因为其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全,对于此,相关交通部门规定对于醉酒驾车的可以实施刑法,根据我国现今的法律,醉酒驾驶是入了刑法法律的,意味着对于违反这个规定的驾驶人会被拘留或这判刑,那么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发标准和危害是什么,现在就来看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规定
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驾驶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对于醉酒驾车的驾驶者这样的行为非常严重,因为对于其他行人而言,无法判断醉酒驾驶者的驾车状况,所以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人会进行严格的处罚,以及会要求当事人吊销驾驶执照,罚款等处理,这是为了确保醉酒驾驶者短时间不会再次从事类似的危险活动,对于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和危害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会影响其他驾驶人包括自己的安全,且对于驾驶者的身体状况有不良的影响,且这是交管部门严令禁止的行为。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院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院怎么处理? 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不要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因为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要被吊销其驾驶证,是剥夺其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资格,而不只是剥夺某一准驾车型的资格。 依照目前法规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持有两本驾驶证,因此就出现了一本驾驶证上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准驾车型,比如CE证、...


·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交通事故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有效途径。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避免对方转移财产,那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要是可以的话,那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给新车购买保险是大多数车主会做的事情,但是车辆保险有很多种。除了国家规定必须买的交强险以外,车主必买的就是车辆划痕险,但在购买划痕险的时候总是会被告知划痕险不属于能够单独购买的类别。那么,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什么? 一、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


·预售房逾期交房该怎么处理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为了保证人名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交警部门在
      为了保证人名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交警部门在酒驾检查方面是尤其严格的。目前我国酒驾检测仪主要是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主要运用到电化学传感器原理。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抽血检测。那么醉驾抽血标准是多少钱?涉及酒驾或醉驾采血样送检的,按规定,交警部门采血样到送检最多应在...


·交通事故抚养费依据有哪些?
      随着近年来拥有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压力增大,这就导致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虽然是一件很让人痛心的事情,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重点是,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抚养费依据有哪些,因为发生事故之后,生活还是需要继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外地车进京证的相关规定有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


·由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私下解决
      由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私下解决,因此应尽量减少各种司法程序。双方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并以协议作为解决事件的标准。协议本身和合同属于一种性质。如果两人发生追尾,追尾的一方提出赔偿2万元,被追尾方也接受了。协议将生效并得到履行。双方不能随意反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如果在道...


·不同商业车险价格一样吗
      不同商业车险价格一样吗 一、商业车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


·单方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吗?
      单方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吗?需要;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