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离婚案件数目与日俱增,在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争夺或者是探视权落实等问题成为重中之重。就会有人问,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哪些人能获得探望权
关于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1、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2、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养父母、已与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并在离婚后愿继续提供抚养费的继父母。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同时对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是否对探望子女达成了协议,即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通过诉讼离婚,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有探望子女的条款,其内容必须合法;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的判决。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应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人民法院做出具体的判决。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根据探望权之立法宗旨,法院赋予离婚后父母一方以探望权,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子女之最大利益。探望子女乃基于亲子关系所衍生之自然权利,不惟父母之权利,更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探望权之行使应出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之考虑,而非以父母利益为出发点。探望权制度之设立是以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最终目标。基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之考虑,未成年子女自应有权向法院请求与父母会面。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的简单介绍。行使探视权是有一定条件的,同时,探视权应由双方和平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相关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明确的不让对方探望孩子,行使探视权,则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或者是人民法院解决。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民事法庭接收到的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这些案例,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离异家庭中。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只要是证据充分,大多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也有被告方可能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将之前亏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返还了。那么,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


·一、怎么避免离婚前利用孩子转移财产?
      一、怎么避免离婚前利用孩子转移财产?避免离婚前利用孩子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并进行财产清算,避免一方私自转移财产。(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日渐上升,许多人在结婚前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为了解决这种焦虑,结婚调查这个词出先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为了保证自己婚后生活的幸福,我们到底要不要彻底了解即将结婚的对象呢?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神圣而庄严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组建家庭的原因和各自的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离婚也是十分常见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其中的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获得划分财产与其他事项的权威判决,但是成本显然比较高。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的相关资料...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有的男女在领证之前会就各自的财产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自然主要就是对财产的约定,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情。但是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离婚五年后不能告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


·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
      撤销权是每位申请诉讼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力,就算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诉讼也是如此。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先向法院提交撤销的申请书,那么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1、《最高人...


·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夫妻结合是因为感情琴瑟相合,分离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在诉讼离婚中,也只有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之后,那么法院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那此时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对于普通人在普...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家结婚彩礼,但从实际来看,现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结婚都是流行这一做法的,也可以说是民间结婚中的一种习俗。当然,在结婚彩礼方面其实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当然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话,就要先搞清楚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