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需不需要本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似乎是当事人解决感情问题最直接的方式,随着我国婚姻自主制度的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现象越来越少,人们自由恋爱,从相爱到结婚,最后又以离婚结束这段感情,这样的过程都遵循了婚姻自主原则。自主恋爱,自主结婚,自主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不需要本人?

一、关于离婚当事人是否出庭的相关法律条款

夫妻一方不愿离婚,或者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前提下,可以有主张离婚一放到法院起诉离婚。

需要主张离婚一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提供自己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详细住址等信息。

还需要提供被告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替自己行使权力,但是离婚诉讼开庭现场,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席。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般离婚诉讼,本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起诉离婚需不需要本人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若又特殊情况的,且情况属实的,应该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意见。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并且另一方就只需要离婚起诉的,法院应该受理。若对相关内容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详细咨询 的专业律师。




·2023年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
      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新的《民法典》明年初实行后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


·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一般判离婚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权。那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一般判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介绍。 一、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一般...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一、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分家协议书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分家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公证不是...


·结婚彩礼离婚归谁所有?
      一、结婚彩礼离婚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有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文如下: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


·离婚必须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么?
      离婚必须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么?离婚必须给女方精神损失费,不存在精神赔偿,就不需要进行您支付损坏费用。是否要给应该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方因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受到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可以向法院要求离婚赔偿。我国法律对精神...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一、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


·一、残疾人离婚需给多少抚养费?
      一、残疾人离婚需给多少抚养费?残疾人离婚没有抚养费,但是给子女的抚养费没有少的规定,如果是子女残疾,抚养费会多一些,具体如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都有哪些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分割财产,而此时对于夫妻财产还要严格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其中只能对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要求进行分割。那具体说到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上面,您知道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