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该怎么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占公司财产罪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此时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那要是经过认定确认行为人真的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此时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该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1、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2、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每减少1.5万元,刑期减少六个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三)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朋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

(四)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五)本罪与侵占罪的界狠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关于公司职员的犯罪,其实《刑法》中规定的为职务侵占罪,而不是侵占公司财产罪。也就是说在对侵占公司财产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是定罪为职务侵占罪,自然量刑标准也是按照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做出处理。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一、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价格,它是根据基金公司的规模再结合其他的情况由双方约定的。普通的投资基金公司价格不是很贵,如果您想要一个带备案的基金公司,现在市面上的价格比较高的,因为现在基金备案步骤繁琐,...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的法律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是: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香港公司无偿转让股份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转让的股份的额度等,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赠与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赠人,二是为了引...


·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您都知道公司如果要从事一些经营活动的话,肯定是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等。公司内部是有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经常由他人替代,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相关的责任是什么样子的,她们想知道。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替别人当金融公司法人的责...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不受融资方式是什么?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不受融资方式是什么意思现如今,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所面临的竞争,都是比较激烈的。为了解决企业自身的问题,会向市场进行融资。企业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相关企业家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也需要对企业融资的方方面面着一定的打算。下面我们为您介...


·金融公司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国家宏观的经济政策很有可能会对金融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相对繁荣的时期金融公司的市场需求量也非常大,但是整体程度上来说,金融公司的经营是必须要充满了预见性的。当然,金融公司也会有资金短缺需要贷款的时候,如果金融公司是把房产抵押了出去,肯定也会关注金融公司办理他项权证的时...


·经济合同仲裁输了公司没钱怎么办?
      经济合同仲裁输了公司没钱怎么办?经济合同仲裁输了公司没钱的,可以拿着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书生效的三个月内),要求公司支付金额。法院会通知公司在规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否则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公司财产线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等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无疑是支持企业可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再好的经营策略无法实施也只能成为空谈。所以企业为了发展会想办法进行融资。但企业融资是否可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


·公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公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在中国,成立公司,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一般都是当地的市场监督局审批后即可。然而,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公司——基金公司,其注册成立是需要经过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可以辞职劳动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所以原则上来讲,试用期的员工与转正后的员工不会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是一样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