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时候,婚姻关系的破裂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做出了什么破坏婚姻关系的事情。比如说出轨、家暴这些,这都是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一般对于这种原因的离婚诉讼请求,其实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过错方适量少分,具体由法院法官裁量,无过错方还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④ 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
⑤ 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其实,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就必须少分夫妻共有财产的。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精神赔偿的,具体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话,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原则上是照顾无过错方的,但是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的。



·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


·国家是如何规定法律打架行为的?
      我们身处于这个法治社会,但是打架斗殴的事情确不断的发生,虽然说打架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但是对其处罚和法律规定确是非常严格和复杂的,往小了说这是扰乱治安的违法行为,往大了说就是触犯刑法坐牢的罪责,那么对于国家是如何规定法律打架行为的?让我们具体的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是如...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借着国家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行情,许多居民都实现了自己的房屋升级愿望,从小房换到大房、从旧房变成新房,居住在新的房子里、新的小区、新的环境,也给人带来新的美好心情,但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要不了多久优美舒适的环境就会变得脏乱差,还可能出...


·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夫妻已经离婚能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能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


·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权探视孩子吗
      一、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权探视孩子吗 不管夫妻是否离婚了,都改变不了孩子所有的亲属关系,更何况老人是想念孩子,没有任何的恶意,于情于理都是可以的吧,小孩子成长中越多关爱越好,属关系越融洽越有利,孩子会学到大人身上的包容和理性。 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探视权主动实现难...


·我国法律对丈夫有义务抚养妻子吗?
      我国法律对丈夫有义务抚养妻子吗 一、丈夫对妻子有抚养责任吗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结婚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妇女拐卖儿童2023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妇女拐卖儿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1、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一、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对离婚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的...


·夫妻一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办
      夫妻一方隐藏财产要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