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随着经济化的发展,各类企业形式层数不穷,物业管理企业就是众多企业当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由于其特殊的经营方式,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模式也与其他企业大为不同,那么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人是最有价值的社会资源,员工作为一个企业唯一能提供竞争优势的潜在力量,是最应受到企业重视的。这一理念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属于服务行业,其所提供的产品就是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在提供其产品——服务时,“交换”多以人为载体,即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都是人,这就决定了人——员工,在产品“交换”过程中具有非服务性行业所不具有的特殊地位,即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只能是通过员工来实现,因此,员工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核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亦需如此。

但是从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实践看,许多企业的员工管理却并不是能够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

比如在人才流动问题上,有资料显示,在大型物业管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率达到35%,中小型企业高达40%,保安人员流动率达到45%。这种人才流动性过大、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已成为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已成为每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的领导者及中层管理人员最关心也是最头疼的问题。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亦需如此。

在《论语》中孔子曾经谈到一国之君的用人之道: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其核心就是要爱民,要把国家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协调一致。

企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员工投身其中都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和前途,员工管理的惟一的正确做法只能是把员工个人的利益和前途与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企业越是能尊重员工的个人利益,员工才能越有主人翁的工作精神。

众所周知,那个著名的木桶理论:一只木桶能够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长度,而不是最长的那块。那么对它进一步引申就是,一只木桶能够装多少水不仅取决于每一块木板的长度,还取决于木板与木板之间结合的紧密程度。同理,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不仅取决于每一名员工的能力,也取决于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可见,员工管理的核心问题在于对员工的尊重,在于员工之间的协调合作。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需要做到管理思想的先进和几种,在人员招聘上也需注重效率和质量,通过内部调整与外部招聘实现企业整体的繁荣向上。除此之外,企业的领导力量也至关重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为股份,股东按照自己的股份承担公司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五百万元,发起人应在二人以上二百元以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责任是什么?今天我们来看看这一问题。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分别是什么(一)股东的风险承担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


·自然人股东上市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
      自然人股东上市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法人一般由出资人或股东商讨决定,在公司产生犯罪行为时也需要由公司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当然是可以的,不是公司股东的法人需要与公司股东签订聘用合同,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一、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


·分公司能入股其他公司吗?
      分公司能入股其他公司吗?不可以入股其它公司,因为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单独以分公司名义是无法完成并购或入股的。如果想完成并购或入股,应当取得公司的授权书、股东会决议、收购或入股方案、主管机关核准文件等材料。决议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一、认缴制公司怎么缴纳注册资本?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我国公司的原则规定,股东资格的取得可以概括为创设取得和继受取得,即原始取得和非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三种途径:(1)投资人因设立公司签署认缴投资协议即可取得公司设立后的股东资格;(2)投资人因受让股权而取得股东资格;(3)因继承或其...


·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一、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公司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债务担保的,公司不追认担保行为的,可以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撤销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有关公司法规定
      有关公司法规定自行清算的法律 当公司要进行解散时公司就要自行清算,有的是因为股东大会决定的,有的是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所以当公司进行自行清算的时候公司也差不多要解散了,那么什么是自行清算呢?有关公司法规定自行清算的法律又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下介绍。 一、什么是自行清...


·股东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一、股东如何变更公司股权?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公司去工商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