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在建筑工程完工以后,接下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在建筑工程完工以后,接下来就是对于建筑工程内部的装修了。在装修工程当中,包括门窗水电安装工程,不同的分部工程,都是由不同的施工项目来进行的。像水电安装工程也是承包给专业的施工队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账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

3、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水电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包括,工程承包的内容,工期,付款方式,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的基本状况,工程款的结算方式和其他一些需要添加的内容。在水电工程承包合同当中都必须交代清楚。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对于倒班,大多数人是十分了解的,生活中,一些企业当由于生产需要时,便会安排倒班,倒班虽然十分辛苦,但有一定的倒班酬劳。一般而言,倒班的酬劳要比正常工作的酬劳要高一些。既然有这样的酬劳,那么一些职工肯定会选择参加倒班。那么,倒班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有...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含补贴吗加班费中岗位津贴不包括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 津贴、 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能算入加班费计算基数中。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


·试用期间提前7天辞退员工合法吗?
      试用期间提前7天辞退员工合法吗? 一、试用期间提前7天辞退员工合法吗? 没有规定需要书面通知,只要求说明理由,除了不符合录用条件还有其他条件的,如何证明由公司负责举证,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劳动关系冲突形式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企业的制度更新,管理方式和条例增加,员工更加重视对工资福利和工作环境的要求,从而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冲突也更加频繁和突出,这时就需要国家有关机构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处理,减少劳动争议。那么,劳动关系冲突形式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以下三...


·劳动关系跨市转移怎么办理?
      当用人单位雇佣员工时,他们之间就是劳动关系,有时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调动相关员工到不同地点的工作岗位,此时劳动关系的归属地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跨市转移,那么进行劳动关系转移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


·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
      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工资应该结算到劳动者工作的最后1天。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但是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的时候都需要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证明上班的事实。《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


·在校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么
      在校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么 可以。根据以下两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异地保险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


·工程索赔的作用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作用是什么 一、工程索赔的作用是什么 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民法典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吗 当月工资会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